1994:我在美国做文豪庚新

1994:我在美国做文豪

第九章 吸血鬼猎人巴菲(求收藏!)

庚新 · 更新时间未知

2pac,是个人渣。 混黑,XD,未来还有XQ,故意伤害,并因此坐牢。 如果不是苏格·奈特花了140万美元保释他,估计他得在牢里待二十年。 事实上,绝大部分嘻哈歌手都是这种人。 史努比狗,还有后来的puff老爹,以及坎耶之流,要么脑子有病,要么就是十恶不赦。 Jay-Z? 丫就是个抄袭者,同时也是个精明的商人。 他和Nas在2pac和big死后,撑起了东海岸嘻哈圈的天。 但之后没过多久,两人分道扬镳。据说,涉及了Jay-Z偷走了Nas的flow这种隐私。 反正,这圈子挺乱的。 徐胜杰打心眼里不想掺和进去。 但…… 2Pac虽然是个人渣,却非常孝顺。 比如赚钱送她老妈戒毒,比如见到徐胜杰有麻烦,二话不说,裤裆里掏枪…… 很符合徐胜杰对黑人的认知。 他们讲义气的时候,那是真的把你当成过命的兄弟。 …… 图派克下午要去找BIG,也就是声名狼藉先生。 他的首张单曲已经录制完成,图派克应邀前去试听。 他想要喊上徐胜杰一起,但徐胜杰以两天没有合眼,实在有点困了做理由,拒绝了图派克的邀请。 那个圈子,又脏又臭,而且和狗皮膏药似的,粘上就甩不掉。 徐胜杰实在是没兴趣贴上去。 图派克也没有强求,只是告诉徐胜杰,他会想办法帮他打听一下纽约这边,文学代理人的消息。 “你只管写作,其他的事情别操心。” “你就不怕我写出一坨shit?” “你是我的兄弟,就算是shit,我也会把它变成一坨香喷喷,让所有人都喜欢的shit!” “你他妈的真不会说话。” 徐胜杰忍不住笑着骂了一句。 临分别的时候,他突然道:“阿玛鲁,我不了解嘻哈。 但是……我了解帮派!黑的,白的,黄的,都一样。有些事别去掺和,小心做了替死鬼。 另外,我听说过puff老爹,小心一点。” 图派克目光中,有些疑惑。 但却没有什么怀疑和警惕,只是用力点了点头,“Bro,谢谢你的提醒,我会小心。” …… 徐胜杰回到家里,关上门,然后挂上防盗链。 他脱了外套,丢在沙发上,然后走进次卧。 这间房间,最早是他的房间,不过后来徐家栋死了之后,他从次卧搬进了主卧,然后把徐家栋的遗物都放在这里。房间面积不小,有十五个平方,空荡荡的,只有一摞放着徐家栋遗物的纸箱。 可以当成书房? 不过,少了点书! 听了图派克对美国出版界的介绍,他知道,很多事情,需要做足了戏。 一个家里一本书都没有的帮派小子,突然写出一本书?出版社怎么考虑不清楚,但如果他要找文学代理人,肯定会引起怀疑。还不能是新书,最好是翻过的旧书。 但这也不难! 东村那边有不少旧书店,中文的、英文的、法文的、日文的还有西语的书籍都不缺。 刚才在那边没想起来! 没关系,明天过去一趟。 顺便再找人弄个书架,权当是装样子。 徐胜杰想好了之后,便从次卧里出来,走进浴室冲了个澡。 胳膊上的伤口,开始结疤。 这也更让他确定,他肚子上的枪伤,绝对是新手大礼包,而不是想象中的自愈体质。 一夜没睡,这会儿也有点困了。 徐胜杰索性拉上窗帘,一头倒在卧室里那张大席梦思软床上,很快就进入梦乡。 没有做什么稀奇古怪的梦。 这一觉,睡的很沉。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他从床上爬起来,洗了一把脸,然后烧开水吃了个泡面,就在书桌前坐下。 拿出纸笔,打开台灯。 有一种很不适应的感受! 上辈子都已经习惯了电脑、手机操作,这么原始的写作方式,都快要忘记了。 可现在…… 美国肯定有电脑,但不便宜。 今年是94年,win98都还没有面世呢。 人们写作,依旧是选择手写或者用打字机……真要到电脑普及,至少要等十年。 当然,他现在也可以买。 只是不太划算。 明天,去跳蚤市场转转,说不定能有所发现。 甩了甩头,他提笔在本子上写下《吸血鬼猎人巴菲》,但旋即又用笔划掉。 我他妈的在美国,写什么中文? 习惯了,得尽快适应。 Buffy the Vampire Slayer Season,徐胜杰深吸一口气,开始在本子上撰写大纲。 1997年,一部充满了奇幻色彩的美剧在wb电台横空出世。 故事设定在现代都市,高校学生。 每一个世代,都会有一位少女被选中为Slayer,也就是驱魔人,肩负对抗隐藏于都市的吸血鬼、坏女巫等邪恶势力,守护人间的和平与安宁。 巴菲,就是这个世代Slayer的代言人。 徐胜杰之所以选择这部美剧,甚至不惜放弃《哈利波特》,原因很简单,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很庞大,拥有独立的世界观。上辈子他也是以电影为主,书籍虽有涉猎,却不敢保证,能够完完全全复刻罗琳创造的巫师世界的那种庞大世界观。 全球五亿多册销量的作品! 他很馋,但是,没把握。 而且,吸血鬼的故事,在美国流传很广,受众也很多。 想想那套《暮光之城》系列,虽然没有达到哈利波特的水准,但同样获得巨大成功。 而《巴菲》,则是掀起青少年校园奇幻浪潮的始作俑者。 未来会有很多关于吸血鬼的作品。 暮光、吸血鬼日记、黑夜传说、范海辛…… 但相对而言,《巴菲》推动这个风潮的功劳,绝对不可忽视。 而且,《巴菲》是大女主。 1994年,第三次女权运动浪潮兴起,而《巴菲》作为大女主美剧,在这个时期并不多见。 没看《哈利波特》还是大男主呢! 所以,《巴菲》的出现,会得到美国女性的好感。 最重要的是,明年底后年初,wb电视台就会通过这个项目。 他现在写出来,到时候的改编费不会少……而且,他也希望借此机会能和影视圈搭上关系。 徐胜杰在本子上,飞快写下了三个主要人物。 而后开始编写大纲。 说来也奇怪,他第一次看到这部剧集,是在2001年,距离他穿越的2026年,间隔了二十年之久。可是现在动笔写作,剧集的情节却格外清晰,每一帧画面在脑海中闪过,都清清楚楚,没有丝毫遗漏。甚至,他能回忆起更多的信息…… 比如剧集中的疏漏,对故事的评价。 这让他写起来更加得心应手,并且伴随着大纲的完善,不断有新的想法冒出来。 我是不是可以写一个吸血鬼宇宙? 把巴菲,吸血鬼日记,吸血鬼莱恩,黑夜传说还有其他记忆中在2000年以后才出现的作品,联系起来? 越想,就越有搞头。 徐胜杰开始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创作快感。 …… 不过,手写真的很累。 一个晚上,才写了一万多字,算是把《巴菲第一季》的故事脉络,完全梳理出来。 《吸血鬼猎人》巴菲第一部,共十二个章节。 每个章节的情节,大概在一万五千到两万字左右。 徐胜杰发现他不但记忆力变得格外出色,英语水平也变得极为出色。 他甚至有一种感觉,如果让他现在去考托付,他能考120分。不是他只有120分的水平,而是因为托付满分只有120……想想,似乎也正常。上辈子为了编辑现代美国文学丛书,他翻阅了大量的英文原著,甚至能使用英语进行一些创作。 而这辈子,有原主的英文水平打底。 毕竟,原主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 二者相加,甚至产生了1+1>2的结果。 这对于徐胜杰而言,绝对是一个意外之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