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军第一悍卒
第246章 绯袍刺史登将台
叶听澜 · 更新时间未知
唐舜眉头皱起。 河东节度使,与宝瓶镇。 这两者联系在一起,可谓有莫大渊源! 宝瓶镇百姓的前身,乃是邙山马匪。 他们连杀三人节度使! 唐舜的神色变化稍纵即逝,“石大哥,这话怎么说?” 石撼山把手揣进袖子里,背微微弓着,整个人比方才矮了半头。 “我在庭州动身之前,节度府里有人递了话。” “河东那边最近往北庭派了人,名义上是走亲访友,实际上绕了一圈,打听的全是灵州的事。” “打听什么不好,专打听宝瓶镇。” “宝瓶镇的底子,不用说你也知道。” “唐兄弟,你做的事,我佩服,可你得防着点。” “灵州这边,北庭撑你,节帅撑你,可河东那儿,没人撑你,人家手里捏着大义,能陷你于万劫不复。” 唐舜自然知道,所谓的大义是什么。 绕是手握北庭两万之众的李庆安,也要靠马匪假死才能隐瞒。 若是暴露出去,怕是不堪设想。 宝瓶镇有他收拢的八百马匪,有刚刚起灶的煤坊,有正在搭建的工坊。 那是他手里最硬的一张底牌,也是最不愿被人盯上的地方。 可如今,这张底牌已经被人掀开了一角。 他收回目光,看着石撼山。 “石大哥,谢谢你告诉我。” 石憾山也爽朗一笑,“行!唐兄弟,你心里有数就好,我石撼山只管打仗,这些弯弯绕绕的事,你说了算。” 唐舜也笑了,朝他拱了拱手:“石大哥放心,宝瓶镇的事,我心里有数。” “你只管把兵带好,等我的衙兵练成了,咱们一起在西校场上点兵。” 石撼山应了一声,大步走进风雪里。 唐舜回头喊了一声,“温书。” 廊下脚步声响起,秦温书快步走来。 唐舜道,“宝瓶镇那边,再多派一些人手。” “表面上做工,暗地里盯着河东来的生面孔,别打草惊蛇。” 唐舜有了迫切的感觉。 他自然不是傻子。 在大同之时,就遭遇构陷差点身首异处。 前些日子,在庭州,还要面对朝廷压力革职羁押。 他自认为在军政之中,对得起朝廷。 可光对得起没用,还得让朝廷看得起才行。 同样是马匪,皇帝收服叫招安,他收服叫谋反。 这上哪说理去? 当朝廷怀疑他有十万大军的时候,他最好真有十万大军。 只有这样才能活。 手里有自己的兵马,才能让朝廷忌惮。 唐舜不会造李庆安的反,但自保的实力却不可或缺,如今已经不是刚穿越到此无所谓的时候,身后,跟着一帮弟兄。 …… 这几日的灵州,格外热闹。 五县官吏全部就位,官场一下子活了过来,在阎王刺史的屠刀之下,人人战战兢兢,不敢有半点推诿。 谁也不想做下一个沈从荣。 昔日传不下去的政令,在唐舜的要求下,胥吏一个村子一个村子跑,还让人将灵州新政刻在石头上,每个村头都摆上。 村里识字之人十日一念,务必人人知晓。 如此,哪怕是村野乡民,也知灵州之政。 勾当司门口从早到晚排着长队,登记造册的、领工牌领面饼的、被分派去煤坊盐坊的。 人来人往,鞋底把门前的积雪踩成了泥浆。 勾当司眼下管着灵州所有大宗货物的进出,盐、糖、皂、煤,从采集到制作,再到包装、运输、发卖,一环扣一环,哪一环断了都不行。 唐舜没有让勾当司亲自定价,也没有规定商贾该卖多少银子。 他只做了一件事——给专营分销之商下了死命令。 “三个月,盐和糖,各一万斤,皂,一万块,少一斤,少一块,专营商分销商,全部撤换。” 商贾们拿了专营权和分销权,正是磨刀霍霍大展拳脚的时候,如何肯出局? 贾万年把自家铺子重新整修了一遍,换了新门板,挂上了“勾当司专营灵州盐”的幌子。 又雇了上百个伙计,分了工,专门负责对接分销商贾。 徐东升的糖行开张那天,他在门口放了三挂鞭,把半条街的百姓都招来看热闹。 胡璇的动作最快,她从庭州带来的几车皮货转手就卖了出去,换回了几十匹骡子,又将骡子打包卖给手下分销商。 让他们从灵州本地招了几十个会赶车的把式,组了一支商队,头一批灵州皂,已经出了灵州东门,直奔河东。 路引是赵义亲自批的,沿途关津一路畅通。 这个冬日,北庭五州、关中诸县,甚至河东的大镇,更远的南方,都会知道灵州这个名字。 那八千多报名衙兵的青壮,也在西校场上集结。 唐舜把这件事全权交给了卫纵、梁恩义和程峰。 考评结束之后,录事司连夜编辑成册,把两千七百人的名字造了花名册,分作团练七团、镇戍五戍、牙兵四押。 五日后,校场上旌旗猎猎。 两千七百个衙兵列成方阵,站在西校场的中间。 他们穿的都是新发的棉袄,靛蓝色的布面,胸口别着勾当司统一发的木牌,上面写着各自的营号和姓名。 方阵不算齐整,可那股子劲头还在,毕竟是从八千多人里挑出来的,个个都算精壮汉子。 西侧,石撼山的五千战兵列成十个方阵,清一色的灰白战袍,甲胄鲜明,刀枪如林。 战马在两侧排开,马鬃配着红缨,风一吹,红缨乱颤。 石撼山骑着一匹枣红马,立在阵前。 两拨军阵,顷刻间高下毕露。 校场之后,不少百姓在后面围观,窃窃私语,充满好奇。 唐舜骑马从州府出来,穿过长街,来到西校场。 五县官吏到来时,连同他的新官袍一道送来了。 唐舜今天换了一身新做的官袍,绯色的料子,金革带束腰,腰悬银鱼袋。 这是赵义劝了他三天才劝下来的。 他本来还是想穿那件旧布袍,可赵义说,今日是衙兵成军的日子,也是战兵入城的日子。 全灵州的百姓都在看着,大人若是再穿粗布,那些新募的兵卒心里便不觉得衙兵有多威风,更不觉得刺史有多厉害。 唐舜想了想,到底还是换了。 他入校场,登上点将台。 台下两千七百衙兵齐齐仰头,看见那个穿绯色官袍的年轻人站在台上,风吹袍角,腰间的银鱼袋闪着光。 那一刻,许多人忽然觉得,那个穿粗布衣裳的刺史跟眼前这个穿官袍的刺史,像两个人,又像一个人。 他们说不清是哪一个更让人踏实,可他们知道,无论是哪一个,都让他们有饭吃,有活干,有盼头。 唐舜站在台上,目光扫过满场。 中间是两千七百个灵州子弟,西侧是五千北庭正兵。 风吹起来,旌旗猎猎作响。 他忽然想起几个月前在大同城里跪着的自己。 那时候手里只有几十个残兵,前途未卜,生死难料。 如今,兵有了,城还在修,粮仓在进粮,盐糖皂在往外走。 他收回目光,看向台下的石撼山,微微点了一下头。 石撼山会意,一夹马腹,枣红马扬蹄嘶鸣。 五千战兵齐声呼喝,声震四野。 中间的衙兵们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脊背。 也正是这一刻,呼喝声从近至远,渲染着周边百姓。 很快,如潮水一般的呼喊齐齐响起来: “刺史!” “刺史!” “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