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在晚唐痴人陈

创业在晚唐

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军旅

痴人陈 · 更新时间未知

同日傍晚,许良回到家中,脸色一直不好。 他妻子见他回来,忙让婢女端热水,又问: 「今日入宫,如何?」 许良坐下,半晌才道: 「我要去袁州。」 妻子一愣: 「袁州?什麽时候?」 「三日後。」 「去多久?」 「不晓得。」 妻子手上动作慢了下来。 许良看了她一眼,想说几句宽慰的话,最後却没说出口。 去袁州办案这件事,这是大朝後,都察院通知他的。 结果很明显,陛下既然保了陈圭,那发起弹劾的许良就是赌输了。 其实,他弹陈圭,本以为是顺势而为,而且也不是全为私。 陈圭确实有错,工部确实势大,开矿之议确实凶险。 可谁想到其他给事中也都弹劾起来,一下子把事情弄成了党伐的意思。 而正因为没有任何人给陈圭说一句好话,反而让陛下认为陈圭是孤臣。 那边,妻子脸色发白,轻声问: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是贬官吗?」 许良摇头: 「不是,是公务。」 「那便好。」 「也未必好。」 许良苦笑: 「所为何事不能与你说,但到底也是凶险的。」 「你是我发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这里面我也不瞒你。」 妻子沉默片刻,替他把外袍解下,低声道: 「我总觉得言官做事还是太飘,没见过多少民间疾苦,要是这一次夫君到了地方,多看些,没准还是好事。」 许良怔了一下。 他看着妻子,忽然笑了笑: 「你倒比我明白。」 妻子道: 「我不懂朝廷大事,只晓得你平日在家骂人时,也常说部官坐在金陵,哪里晓得地方疾苦。如今陛下真让你去看,你又怕了?」 许良被说得无言。 过了一会,他才叹道: 「是啊,真让我去地方了,我倒怕了。」 许良起身走到窗前。 窗外春雨又落了,檐下水线连成珠串。 三日後,袁州查矿的人马出京。 许良、袁衡、锦衣社百户沈确、工部矿冶司主事刘倬同行。 他们没有大张旗鼓,只带三十名锦衣社缇骑,另有工部匠人、帐吏、医官数人,至於厢军,则由袁州本地调发。 出金陵时,许良回头看了一眼繁华的金陵。 他会回来的! …… 乾元二年,三月二十日,宋州大营。 天还没亮透,营地里已经响起了号角声,如闷雷乍响,把那些还在睡梦中的新兵一个个震醒。 曹刘在号角响起的第一声就睁开了眼睛。 他没有立刻坐起来,而是先侧耳听了一下,号角吹的是三短一长,那是起床号,不是紧急集合。 曹刘松了口气,翻身坐起,揉了揉眼睛,感觉喉咙里有深深的浓痰,想咳出来,却怎麽都咳不出来。 即便是已经入训半个月了,昨日那种情况下,他还是没能睡得着。 营房里二十多个人都挤在一起,有人打呼噜,有人说梦话,有人磨牙,还有人半夜起来解手,踩到了别人的铺位,惹来一阵骂声,折腾到快三更天才安静下来。 说实话,曹刘也是在军营中成长起来的,可是後面当随军学堂落在地方後,就一直留在学堂内,後面也是四人一舍,再没有睡过这种大通铺。 到底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等到了後半夜,曹刘好不容易睡着了,又觉得还没睡多久,号角就响了。 …… 曹刘伸手摸到放在枕边的铁甲,甲片冰凉,来不及回味,身体便已经自己动起来。 拿起甲片,套上护心镜,再把前後两片胸甲用皮带系紧,然後套上披膊和裙甲,最後戴上兜鍪。 整个穿甲的过程,曹刘已经熟得如同本能一般。 等全部披甲完成,他站起身来,跺了跺脚,确定甲片都系紧了,这才拿起床头的的绑着三角令旗的步槊,大吼: 「全体都有!出操!」 那边,同样已经被号角叫起的同营房新兵也已经七手八脚在穿戴装备,直到这声令下,这才急急忙忙以曹刘为中心,快步出了营房。 此时,营房外的空地上已经站了不少人,有的在系腰带,有的在揉眼睛,有的在打哈欠,有的在低声咒骂这个鬼天气。 天色还是灰蒙蒙的,云层压得很低,空气中积攒了大量的水分,随时都能下雨。 曹刘站在自己那队人的前面,等着另外两个什过来集合。 沈七斤是第一个跑出来的,他一边跑一边系着腰间的皮带,衣襟都敞着,露出瘦巴巴的胸脯,脸都迷糊,看到曹刘後,赶紧站好。 何阿水跟在後面,动作虽然不快,但出来时已经穿戴整齐。 只是他身上的铁甲套在这个胖汉身上,如同套在水缸上,绷得紧紧的,甲叶都被撑开了。 张大宝最後出来,他一边走一边揉着肚子,嘴里嘟囔着: 「饿死了,饿死了,早上啥都不吃,就开始出操,真是命苦!」 曹刘清点了一下人数,五十个人,到了四十七个,还有三个没出来。 他正要派人去催,就看见那三个人从营房里跑出来,一边跑一边系着裤带,显然是刚解完手。 三个人跑到队列里,站好,低着头,不敢看曹刘的脸。 曹刘没有说话,只是把他们记在心里,然後转过身,等着上面的命令。 …… 没过多久,黑郎从营房区深处走出来。 他同样穿着铁铠,腰间挂着横刀,手里拎着一根白蜡木的短棍。 短棍约莫两尺来长,拇指粗细,棍身打磨得很光滑,在晨光中泛着一层蜡光。 黑郎走到队伍前面,站定,目光扫了一圈,大吼: 「这十日里,我没怎麽练你们,就是让你们安顿好,习惯军营节奏!」 「但从今日起,你们正式开训。」 「我不管你们以前是干什麽的,到了这里,就得按我的规矩来。」 「我的规矩很简单,只有两条!第一,听令,第二,还是他娘的听令!」 「我说的每一句话,你们都要记住,我下的每一个命令,你们都要立刻执行!」 「没有藉口!没有不行!」 「做不到的,或者不想做的,现在可以站出来,我批准让你滚蛋!」 「我吴元泰麾下,不准有孬兵!」 他停了停,目光在人群中扫过,没有人动。 他继续道: 「好,既然没人站出来,那我就当你们都想留下来。」 「留下来的,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 「你们现在站在这里,只是因为你们还活着,还喘着气,但你们还不是真正的兵。」 「真正的兵,是练出来的,是打出来的,是在战场上活下来的。」 「你们现在,离这还差得远!」 「所以,从今天起,你们会吃很多苦,受很多累,流很多汗,甚至可能会流血。」 「但你们要记住,你们现在流的每一滴汗,都是将来在战场上救你们一命的。」 「而且你们将会是我无前都的种子,秉持我无前都的精神和荣耀!」 众新兵一下就懵了,然後就是一阵狂喜和欢呼! 为何?要晓得无前都在吴藩时代就已经是军中传奇的王牌,尤其是当年长安之战,其部奉命攻打章敬寺,更是军中的骄傲,其战术和战果在讲武大学堂内,都是重要战例。 而现在,他们的营将竟然是无前都的老兵,而他们这些人也就自然算是无前都的後备! 这是何等荣耀! 黑郎满意看着这些新兵的欢呼,接着按了一下,然後将短棍在手里掂了掂,继而指向营地那片空荡荡的校场,说: 「今天的训练很简单!」 「先绕着校场跑十圈,跑完了,再列队,练习基本的队列动作。」 「什麽时候跑完,什麽时候吃早饭。没跑完的,早饭就别想了。」 他话音刚落,新兵们就开始低声议论起来。 校场有多大?一圈大约有三百步,十圈就是三千步,差不多是两里路。 对於这些大多来自农村、平时走惯了路的年轻人来说,两里路不算什麽,但在穿着铁甲、扛着长矛、空腹的状态下跑完,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了。 有人开始抱怨,说还没吃早饭,跑不动。 有人说铁甲太重,问能不能脱了甲跑。 黑郎对此一概不理,只是提着那根短棍,站到了校场入口处,将棍一指! …… 曹刘没有多想,第一个跑了起来。 而且他跑起来非常有章法,整个人的步伐都以差不多距离跑动,脚步也很实,不让膝盖受到太大的冲击。 铁甲在奔跑时发出细碎的碰撞声,捆着令旗的步槊随着步伐的节奏一上一下地晃动着。 他跑出几步後,听到身後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那是沈七斤和何阿水跟上来了,再往後,是更多的脚步声。 曹刘他们一整个队,便在他的带领下,在空旷的校场上蜿蜒着,慢慢铺开。 在入口处,黑郎静静地看着那个最前的武士,背负装备,负重奔跑。 饶是对这批新兵充满偏见的他,看到这个叫「曹刘」的队将,内心都感叹,这是个好兵! …… 长跑的难,从来不再跑,而在於长,而且是越到後面,越长! 这并不是病句,而是所有负重跑的新兵,内心共同的想法。 跑第一圈的时候,队列还算整齐,大家虽然跑得喘,但还能保持队形。 跑到第二圈,差距就开始拉大了。 体力好的人,比如陈虎臣,跑起来依然轻松,呼吸均匀,步伐稳健,仿佛不知疲倦。 而体力差的人,比如沈七斤,跑了不到一圈半就开始大口喘气,脸色发白,好几次差点被自己的脚绊倒。 张大宝更惨,他体胖,跑起来身上的肉都在抖。 跑了两圈,张大宝就已经扶着膝盖,弯腰大口喘气,喊着不行了,跑不动了,要歇一歇。 黑郎提着短棍,走到他身边,没有骂他,只是用棍子敲了敲他背上的甲片,说: 「歇够了没有?歇够了,就继续跑。」 「你要是想留在军营里吃早饭,就得跑完。不然,你就只能吃锅底水!」 「人家喝肉粥,你吃锅底!」 张大宝苦着脸,擡起头,看着黑郎那张没有表情的脸,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 於是,只好咬着牙,重新站起来,继而迈开步子,继续往前跑。 …… 跑到第五圈的时候,已经有人开始掉队了。 一个来自徐州乡下的新兵,军名刘雍,本名叫刘大狗,一开始跑得猛了,後面就不行了! 跑着跑着,刘雍忽然腿一软,整个人扑倒在地,身上的装备爆了一地。 他趴在地上,大口喘着气,挣紮了几下,没能爬起来。 旁边的人想去扶他,被黑郎喝住了: 「让他自己起来。他要是起不来,以後上了战场,谁扶他?」 於是,没有人敢去扶他。 刘雍在地上趴了好一会儿,才撑着地面,慢慢爬起来,捡起地上的装备,落在张大宝的身後,咬牙坚持。 而曹刘则是一直保持在队伍的最前,而且是直到跑完第五圈时,身上才是出了一层汗。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把步伐放得更慢些,保存体力。 当再一次跑过黑郎身边时,黑郎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只是不自主地点了下头。 而当黑郎自己意识到时,发现曹刘以及那个叫陈虎臣的新兵又跑了过去。 这才像点样子! …… 其实这一年的新兵在整体素质上,确实要落後前两年的那两批不少的。 因为按照大明的选兵规范,实际上该是三年一招,可为了北伐,赵怀安连接三年内招收了十万新兵。 所以好兵样早在前两年给抽完了,到了第三年,各项标准都放低了一些,这才勉强把兵招满。 这就是为何朝廷的军方大佬都对这支新兵没有太多期待,而是将他们用於北伐後的二线兵去用,原因就在这。 造成这种情况的,当然不是说大明人力凋零了,而是随着大明在海外以及商业的大跃进,大明的社会形态和过去淮西的保义军时代有了明显的区别。 淮西时代,保义军是典型的先军主义,一切资源都以军队为先。 而且那个时候保义军正处在大狂飙时代,机会多,熬几年就能成为军吏,所以淮西精英全都往军队涌。 但现在,大明各方面产业蓬勃,到处都是机会,早就不是过去那种利出一孔的时代了。 大量的精英早就被海贸、科举、商业给分流走了,如此才造成了这一年的青黄不接。 而且还有一点,那就是人都不是傻子。 谁都晓得军队的扩建是为了北伐,而什麽人最惨?就是他们第三批扩招的。 其他就算是前一年招募的新兵,那也是比第三年要多一年的训练时间。 而北伐中,当然是战力越强,活下来的机会就越大,那才能享受北伐的红利。 死人?那只能在清明时被扫墓才会举出来祭奠一下! 现实就是这麽真实。 …… 队伍在跑完第七圈时,队伍已经彻底散了。 有人还在跑,有人已经走起来了,有人乾脆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死活也不跑了。 黑郎没有催促,只是提着那根短棍,在校场上走来走去,看到有人停下来,就走过去,用棍子轻轻敲一下他的头盔,说: 「继续,别停。停下来,就再也跑不动了。」 那些被敲的人,有的咬着牙站起来,继续跑。 有的则捂着头盔,赌气似的站起来,跑得更快。 但更多的则是坐在地上摆烂,一动不动,任凭黑郎怎麽敲,也不肯起来。 黑郎对这些人也不勉强,只是记下他们的名字,说: 「你不想跑,可以,但你今天的早饭,没了。」 「而想吃午饭、晚饭,那也是什麽时候把三圈补上,而且每延一刻,就要多跑一圈!」 「到了晚上跑不完,直接滚蛋!」 那些人听了,脸色变了,终究是舍不得离开军营,於是咬牙站起来,拖着一双沉重的腿,继续跑完剩下的三圈。 但依旧有人就是不跑了,说什麽,就是不跑! 对此,黑郎二话不说,离开了! 这种废物,当不得他的兵! …… 跑完十圈後,曹刘停下来,扶着膝盖,大口喘气。 他的肺像是被火烧过一样,每呼吸一下,都能感觉到一股灼热的痛感从喉咙一直蔓延到胸口。 身上的铁甲比之前更重了,压得他几乎直不起腰来。 曹刘站了一会儿,等呼吸稍微平稳了一些,才擡起头,看向校场。 此时,校场上,能随曹刘跑完十圈的人,大约只有一半。 剩下的,有的还在跑,也不知道还剩几圈。 再看,还有七八个竟然还躺在地上不动。 不等曹刘思考那些人是怎麽了,前头的营官黑郎已经走了过来,直接下令,让已经跑完的人列队,开始练习基本的队列动作。 队列动作是军中最基础的东西,立正、稍息、向左转、向右转、齐步走、正步走。 这些动作,曹刘在学堂里已经练过无数遍,闭着眼睛都能做出来,但其他新兵大多没有经过系统训练,做起这些动作来,要麽反应慢半拍,要麽方向转错,要麽齐步走时同手同脚,闹出不少笑话。 这一次黑郎没有任何生气,也没有任何不耐烦,带着他的军吏队,就开始手把手教这些新兵标准动作。 而一些反覆都在错的,则是被单独拉出来受训,就是一遍一遍练,直到做对为止。 一个叫牛禄的新兵,本名叫二蛋,是淮南颍州人。 他长得五大三粗,但脑子实在有点笨,向左转向右转总是搞混,连着转错了七八次,把周边几个连带错了好几次。 黑郎把他叫出来,让他站在队伍前面,面对大家,然後自己站到他身後,喊口令。 牛二蛋紧张得满头大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黑郎喊「向左转」,他往右转,黑郎喊「向右转」,他往左转,惹得队伍里有人忍不住笑出声来。 黑郎没有笑,而是走到他面前,看着牛禄的眼睛,说: 「你看着我,我喊左,你就往我左边转,我喊右,你就往我右边转,记住没有?」 牛二蛋点了点头,於是黑郎又喊了一遍,牛二蛋终於转对了,队伍里响起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牛二蛋自己也咧着嘴,憨厚地笑了。 军队有时就是这麽直接! …… 训练从卯时初一直持续到巳时末,中间没有休息,没有喝水,那些跑完十圈的人,又站了将近两个时辰的队列,站得腿都麻了。 等到黑郎终於下令休息时,大部分人直接瘫坐在地上,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有人迫不及待地摘下头盔,露出被汗水浸透的头发,就和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一缕一缕地贴在额头上。 有人脱下铁甲,发现肩膀和锁骨的皮肤已经被甲片磨破了,渗出一层血印。 曹刘却没有坐下,而是咬牙先走到校场边的水缸旁,舀了一瓢水,把水倒在脸上,又喝了几口,喉咙里那股火烧火燎的感觉才稍微缓解了一些。 他找了一块乾净的地方坐下,把鞋脱了,发现脚底板已经磨出了两个水泡,一个在脚掌前部,一个在脚後跟。 水泡已经被磨破了,流出透明的液体,沾在袜子上,一碰就疼。 曹刘咬了咬牙,用手把袜子撕开一点,露出伤口,让它透透气,然後重新穿上靴子。 万万没想到,看着瘦弱的沈七斤竟然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曹刘旁边,然後如烂泥,靠在曹刘的肩膀上,有气无力地说: 「曹队,我……我快不行了,我觉得我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曹刘把他推开,说: 「你第一天就这样,後面三个月怎麽熬?」 沈七斤哭丧着脸说: 「我哪知道军营里这麽苦,早知道我就不来了。」 曹刘看着他,没有说话,他知道沈七斤只是嘴上抱怨,不会真的走,因为即便是在大明时代,军队都是他这样的人最好的出路,没有之一! 真要是回去,他爹估计就能打断他的腿! 之後就是吃饭的时间,各队按照序列打餐,用饭,而夥食竟然有肉,於是这些贫家子弟再无怨气,对着炖肉菜配馒头,就是一顿风卷残云。 只是在他们吃得香时,校场上还有八个新兵在跑,但没有人擡头。 在晓得营将的命令後,他们就已经晓得这些人是不可能跑完了,因为跑一圈都不止一刻! 而奇怪的是,此时正吃饭的新兵们心里也起了变化。 看着那些注定要被撵出大营的同僚,他们的心中竟然有一种,本该如此的强硬。 大明的军队,不适合他们! …… 吃饭算是这支新兵难得的欢愉。 尤其是在一番淘汰後,剩下的人反而更生出了凝聚。 这会,何阿水走了过来,手里还拎着那只他老母亲准备的咸菜罐子,主动给沈七斤分了一块腌萝卜,递给曹刘一块,自己啃了一块,嚼得嘎嘣嘎嘣响,说: 「俺娘说,吃咸菜,补力气。」 说完,他对自己的队将道: 「曹队,你真猛,我这麽大块都顶不住,要不是有你在,兄弟们真跑不下来!」 其实曹刘跑在前面的确是最耗费体力的。 他也没多解释,只是接过咸菜,咬了一口。 齁咸中带着一股浓郁的姜蒜味,刺激得他唾液分泌,胃口也打开了一些。 张大宝也凑过来,喘着粗气,脸涨得通红,他看到何阿水在吃咸菜,眼睛一亮,伸出手说: 「老何,给我也来一块。」 何阿水把罐子递给他,张大宝不客气,直接抓了两块,直让何阿水大骂。 但张大宝却毫不在意,嚼了几下,然後竖起大拇指,含糊不清地说: 「好吃,老何,你这咸菜,给个神仙都不换!」 「你娘好手艺!」 何阿水听了这话,才笑了,刚要自豪,便听张大宝咽下最後一口後,道: 「以後,我就跟着你混了,你吃肉,我喝汤,你吃咸菜,我啃萝卜。」 何阿水哈哈笑了,拍了他一巴掌,说: 「好,大宝,以後,我罩着你。」 曹刘看着这那到处认大哥的张大宝,心里也是无语。 果然,当那边又盛了一碗的陈虎臣嘬着肉汤走过来时,那张大宝又走过去攀谈: 「好汉子,你可真是铁汉!大宝实在佩服!」 「以後大宝就跟着你混了!你冲锋,我殿後,你斩将,我拔旗!我们兄弟干一番大事!」 陈虎臣白了一眼这个活宝,走到了曹刘身边,坐下来问了一句: 「曹队以前练过?」 曹刘笑了笑,点了点头,然後就擡头看见义愤填膺的何阿水找到了张大宝,埋怨道: 「你不是说跟我混吗?怎麽又跟那黑汉混了?是我不够好吗?」 张大宝拍着何阿水,认真道: 「大哥,你是我大哥啊,我兄弟就是你兄弟,我兄弟多,你兄弟就多!」 「我们这麽多兄弟,齐心并力,何愁大业不成?」 「我娘就说,出来混,最重要的就是朋友多,兄弟多?」 「你娘没和你说吗?」 一番话说得何阿水淩乱了,最後看着张大宝真挚的眼神,莫名其妙点了点头。 「嗯,好兄弟,我们再去找兄弟!」 「以後兄弟们齐心并力,何愁大业不成?」 看着何阿水和张大宝肩并肩去找隔壁队的一个猛汉攀谈,陈虎臣倒吸一口气,心有余悸地对曹刘道: 「曹队,这大宝是个人才啊!」 曹刘认同点头,难得爆了个粗口: 「这他娘的,是个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