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青衫仗剑行天涯

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101章 刁钻的角度!

青衫仗剑行天涯 · 更新时间未知

应当从重从严接受审判 .., 话落的刹那。 律师张伟的脸瞬间就绿了起来,他抬头,表情难看至极。 但眼下审判台却没有任何异动,明显是不准备制止对方突然插嘴的行为,只想快速将案情梳理完毕。被告席上。 张伟深吸一口气,沉声道: “代理人,我方要提醒你的是。” “《刑法》中明确指出“意外致死’与「过失致死’的区别!” “其中。”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过於自信的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刑事犯罪。”“意外致死,则是因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举个例子。 你骑车带着你朋友去玩,你看到一条河,觉得自己能骑车跨越过去,他劝阻你不听,一脚油门过去,导致你朋友身死。 这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并且是很典型的“过於自信导致意外死亡’ 而如果你和你朋友外出去玩,结果突然路边来了个“鬼探头’,也就是路人闯红灯,你失控之下摔车,朋友死亡。 这就是意外死亡。 你没有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需要按照法例进行一些民事赔偿即可。 前者属於有因可查,能规避,而後者则是完全随机的概率。 “在本案中。” “死者赵莉与被告人没有任何联系,且杨佳乐坠楼属意外因素。” “死者本身也存在「心源性血栓’,猝死更是小概率事件,双方叠加,完全属意外事件致死!”律师张伟开口辩解,说的话逻辑分明。 如果从这角度来看,赵莉确实有些像是意外致死,更别提急性病死亡本身就是「意外’。 “反对!” 代理席上。 近乎在对方说完话的瞬间,徐德脑子里就自动整理出一条条分明的逻辑。 他看着对方,脸上满是不屑,微微张嘴,一系列话语便脱口而出。 “被告律师,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这起死亡事件. ” “是极其典型的“多因一果’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有时候,过失致人死亡也并非你和对方认识。 甚至你可能没见过对方,也能通过“因果’关系,给你自身定上罪,也就是“多因一果’。“如果!” “案件没有欺淩一事一一便不会有坠楼一就没有刺激一一更不会出现心脏病猝死!” “其中,介入因素“特殊体质’ .. .” 徐德站起身,直视着张伟,语气中没有丝毫退让,他反而果决道: “法律上不承认“被害人有病即无责’!” “并且,这起事故并非完全不能预见!” 人的主观思维在司法中判定较大。 案发现场位於18中,案发当时,楼下有无数的学生在走动,外面也有路人。 人数一多,那麽便有义务思考,这些人里是否有心脏病患者? 如果这时有人坠楼,那是否会刺激到对方,导致死亡!? 很明显,这个概率很低,低到常人基本会忽略。 但. ..只要被你碰上,你没思考,那百分百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除非欺淩的地方十分罕见,方圆百里没有人,突然冒出个不知情的心脏病患者,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意外、无刑责。 而很明显,就本案而言,现场不满足这个条件。 “综上所述。” “被告三人,明显具备“过失致人死亡罪!’” “理应数罪并罚,与指控其余罪责同样受审!!!” 话落。 徐德便扭头看向审判台,等待张秉心的表态。 他说的话已经足够透彻。 张伟也深知无法反驳,此时脸色难看到极致,双手紧攥成拳。 辩下去也无意义,最终,还是要看法官的个人态度。 审判台上。 张秉心揉了揉眉心,浑身上下满是压力,他沉声开口道: “有关此项指控,本次庭审无需再审理。” 被驳回了... 过失致人死亡扭转成意外死亡,被完全驳回了。 被告席处。 张伟心有不甘。 过失致人死亡罪判的不重,3-7年。 但他的真实目的,是让赵莉这条人命剥夺出刘婧琪所犯下的事里,让表面看起来不那麽恶劣。别看听起来用处不大,但极有可能就因为这,所以不会导致刘婧琪死刑! “被告方,你方是否还有其余异议!?” 审判长张秉心收敛起心思,再次开口追问。 张伟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片刻。 最终,他稳住心态,深吸一口气。 案子还有得打. ..还有的争...他还有余地! “审判长!” “公诉方所更改诉书中,曾提到过。” “被告人刘婧琪,13年前原名张悦悦,曾在距绿森市2000公里外的莲山县实施过一起犯罪。”张伟深吸一口气,开始进行自己的第二步。 第二步是什麽? 还是拆解! 这起案子扩展到陶庄村已经足有四条人命,责任全聚集在一起,甚至自己已经认罪,那便是百分百的死刑。 但.如果拆掉呢? 拆到只剩杨佳乐一名受害者呢!? 拆解到,只需要三个人共同承担一起刑事命案,那哪怕被告方将事实认下,但责任却完全不需要承担!“公诉方曾说,1990年,被告人刘婧琪,曾在1月份将陶明之子陶江,诱拐至深山。”“随後,导致陶江失踪,随後陶明患病死亡。” 张伟声音有些沉重,此时疯狂开始压榨脑细胞。 他道: “但..” “审判长,陶明病逝与被告人之间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 “其病发没有法医做鉴定,这并非是赵莉这般有因果导致“心源性血栓’直接猝死!” “而是完全没关系,是陶明自身因素导致自身死亡!” 患病和病发,两者只差了一个字。 但实际上含义和承担的责任却天差地别! 举个例子。 你朋友有心脏病,你故意带他去鬼屋玩,导致其心脏病病发,那这是你的问题。 但。 如果是,你朋友没有心脏病,但你和他玩後却有了心脏病,最终病发死亡,这和你就没关系了。因为患病只要不是传染,压根就赖不到别人身上,别人也完全操控不了是否让你患病。 “反对!” 公诉席上。 黄石忽的开口反驳,他连声道: “审判长,法院不得只看表面材料,应当以当年视角进行观看!” “13年前,1990年,别说山沟里的莲山县了,哪怕是绿森市的医疗条件都十分困难,赤脚医生遍地走!” “死者陶明是因什麽疾病导致死亡,我们不得妄下定论!” 90年代的医疗条件都很差。 那时全国上下还有几百万的赤脚医生,这些人虽能治病,但始终不是真医生,治病救人粗暴。陶明便是被赤脚医生所诊断,死亡时警方草草检测便入土为安。 至於法医? 这比大熊猫还珍贵的人才,2003年一些地方一个市都不一定有一个,莲山县上哪找法医鉴定去!?所以,综合来看. .… 还真就如黄石所言,材料上的文字不可完全相信,可能是患病,也可能是刘婧琪激发起急性病致死。只是...... “公诉人,正如你方所说。” 张伟忽的开口,借用对方的话术。 “医疗落後导致我们不得妄下定论!” “同样,我们也不得对刘婧琪致陶明死而下定论,依据疑罪从无的角度,有关陶明一事,应当判定其为患病’!” 眼下的2003年,实际应用中讲究疑罪从有。 但最起码表面上还是得疑罪从无的。 最重要的是这种时间跨维度较长,含糊到极致,无法验证的东西,2003年也确实会疑罪从无。只是..... “刘婧琪将陶江诱拐进深山,这是无可反驳的事实!” 恍惚间。 代理人席位忽的传来一道声音。 众人抬头看去,便见徐德忽的开口,挑选了另一个角度进行攻击。 张伟一顿,旋即内心破口大骂。 陶江一事他还未出口,对方便率先说了出来,这就导致自身陷入被动,处於“辩驳’而非“守擂’的角色。 尤其是..., 陶江能对量刑能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张伟压下胸腔中的怒意,他沉声道: “审判长,有关陶江一事,我方要表述的是,陶江. . . .” 说着,他顿了顿。 紧接着开口,吐出两个骇人的字。 “没死!” 没死!? 两个字落下。 骤然间,现场所有人眉头紧蹙,沉眉看着他。 好在。 张伟没有留时间给徐德等人反驳,而是开口继续道: “从1990年,至如今2003年1月4日。” “足足13年的时间,警方从未公布陶江的死讯,当地官方并未找到陶江的屍骨,我们无法断定对方是否真的已经死亡!” 总的来说。 陶江与陶明一样,均是处於“无法确定’的状态。 陶明无法确定死因,陶江无法确定是否死亡。 後者可能被人收养了,也可能已经身死,但没找到屍骨前,官方档案中对陶江的描述便是“失踪’。失踪不是死亡,法庭不得因此罪加刑。 最重要的是.. “审判长!” 张伟忽的沉声开口,“13年前,被告人刘婧琪做出如上诸事时,年龄.. . .” “6岁。” “依据《刑法》第17条,原文明确规定:不满 12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同样!” “依据最高院《关於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原文中明确提出:刑事责任年龄以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周岁为准,而审判时的年龄!” 也就是本体法。 如,你17岁杀人,18岁被抓,那法院审判时便依旧按照未成年审判。 “案件发生於13年前,当时被告人刘婧琪仅有6岁,依据法例. . ..” “陶明与陶江,即便真出现犯罪事实,却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张伟扭头,看向审判长。 “就本案而言。” “有关被告人刘婧琪的审理宣判,应当仅限於杨佳乐与赵莉两人的刑责!!!” 话落。 他便将心提到了嗓子眼里。 他这三个角度算是这几天绞尽脑汁,为数不多能用的角度。 第一条意外死亡还被驳回。 後两条.., 张伟觉得,作用很大! 只可惜 ., 恍惚间,代理人席位。 一道声音忽的再次响起! “没错,审判长,依据被告席所说,被告人刘婧琪明显该从严从重进行审判!” 徐德再次开口,将自身的视角与逻辑铺展开。 只是.. 从...从严从重? 张伟一愣,明显没反应过来。 6岁不承担刑事责任所犯下的事. ..到了13年後的现在,怎麽可能还从严从重!? 他不理解。 不过下一秒,在场众人瞬间就反应过来了。 只见。 徐德脸上忽的流露出笑容,他笑的很畅快,扭头看向台上三个法官,直言道: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刑法》第61条,即:“量刑总原则,基础’。 “量刑原则明确规定: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於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判处!”“其中,所谓的“情节’,即:平时品行、一贯表现、悔罪态度等!” “所谓的社会危害性,即:再犯可能性、出狱後对社会的潜在危险!” 法官量刑不是随便量的。 正如之前,有关“离婚财产分割’,法官并不会只看造成了什麽样的後果来判。 而是还会因其余因素影响判罚! 也就是品行、悔罪、再犯可能性。 品行不佳,认罪态度极其恶劣,再犯可能性极高,那麽,从法例上来看. .. … “被告人刘婧琪,13年前,仅6岁大便诱拐三岁男童进入深山,其道德便十分恶劣,彰显其低劣品相!”徐德没有任何犹豫,果断将一击毙命的话说出。 “甚至,13年後依旧再犯,更是足以证明,被告人刘婧琪更是毫无悔改之心!” “其再犯危险性极其之重!” “依据法例,应当从严从重进行审理!!!” 话落的刹那。 被告席。 张伟瞬间血压升高,双目赤红爬上血丝,喉头一甜,整个人怒目圆睁的看着徐德。 没了...全没了! 他用13年前,对方只有6岁来减轻责任进行量刑。 对方却用6岁品行低劣,19岁依旧不改,出狱後社会危害性极大反攻. . .. 完了,..全完了! 他的三条辩护,此时用了竟跟没用一样,甚至... 甚至“杀人罪’上的从严从重,远比诱拐本身的罪责还严重! 如此想着。 张伟呼吸愈发急促,但大脑却感到缺氧,好似上岸的鱼,拚命喘息却依旧无济於事。 恍惚间。 一股呕吐感从腹部涌上喉头,张伟面色惨白,手臂发抖。 明显是被对方逼到情绪躯体化。 徐德却丝毫不理会他的状态。 反而扭头看向被告台。 “审判长,案情已梳理清 . ...” “请审判台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