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169章 你疯了吗?
青衫仗剑行天涯 · 更新时间未知
务实中。 司法会如何判断,一个人犯罪时,是否为故意杀人? 首先,警方他们,会将案子分为激情杀人和谋杀,前者不一定是故意杀人,而後者..一定是!谋杀是什麽?就是谋划杀人! 其中,足以一锤定音的便是..凶器! 如果说,案犯的凶器是提前拿好,且距离案发时间不久,那基本能判定,这起案件属於故意杀人。就本案而言. . 「被告人张月,存在明确的持刀谋杀嫌疑!」 「所谓的反抗,又或是强奸,甚至是自卫均不存在。」 「从凶器角度来看,她从一开始便想好,要如何对待当事人刘国富!!!」 范贺朗声开口,声音传遍整个第一法庭。 法庭内很空荡。 他的声音撞倒墙壁返回,回音在众人耳旁浮现。 这. 众人皱起眉来,陷入思索。 公诉席上。 三个检察官此时也是微微颔首,检察官刘希低声道: 「凶器这一点确实很难洗清,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当大一部分因素是因为区凶器. . . .」检察官王安也点点头。 「是这样,要是刀具是现场挣紮时随手拿到的. . ...」 「那案件会有很缓和的余地。」 邓世杰没开口,只是坐在原地,默默看着众人。 正如两人所说。 凶器是张大带到现场的。 一个人,提前12小时准备刀子,又在淩晨三点主动走到医院,随後淩晨四点,用准备的刀捅刺对方17刀,险些丧命. ... 简洁来看,这就是很明确的故意杀人! 审判。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这.」 审判长孟俊峰沉默,眉头紧蹙。 思索片刻後,他扭头,再次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代理人所说. . ..」 代理人席位。 听着审判的例行询问,范贺微微抿了口茶水,脸上流露出志在必得的微笑。 他的能力很强. . .能在海城卷到这个地步,自然不是一般人,他有信心,这个辩点没人能反驳。只是..... 审判长孟俊峰:「你方是否认同?」 话落的刹那。 两个字瞬间响起。 「异议!!!」 「我方有很明确的异议!!!」 被告席。 近乎是在法官声音结束的刹那,反对的声音立马传来。 这下。 代理人席位,公诉席,甚至是旁听席,所有人微微一愣。 明确的...异议!? 凶器提前12个小时藏匿,随後用其捅伤,存在明确矛盾,自身也有动机的刘国富身上....这怎麽想也洗不掉嫌疑吧! 就在众人皱眉,屏息凝神,等待徐德给出答案的时候。 便见,他微微张开嘴,下一秒... 「审判长,就本案而言. ..」 「案件。」 「没有凶器!」 没. ...没有凶器? 四个字落下的刹那。 第一法庭,近千人大脑齐齐卡壳,所有人看着徐德愣在原地,竟短时间想不通这句话的含义。徐德却没停下。 他继续道: 「首先,器械与器械之间的性质不同。」 「有些器械,随身携带式为了杀人而用,而有些器械. ..则是为了自保!」 什麽才是凶器? 众所周知,对别人造成伤害的,才算是凶器。 但凶器本质就是器械,难道有没有想过..什麽器械,才会在司法中,被第一时间认定为凶器?毕竞。 一根小学学习用的圆规,与一把西瓜刀,都很锋利。 但,为什麽西瓜刀会成为管制工具?而圆规会开放购买?分明都能轻易杀死人。 如果代入这个思维。 你就会发现,好像在杀人领域中,只要你想,那所使用的器械就没什麽区别,但徐德要说的是. ..…有区别! 「我方委托人,被告人张月在案发前夕,并非谋杀,案件器械,也并非为了杀人而带.. . .」「这把刀的真实定位是..」 徐德顿了顿,旋即表情严肃,一本正经的开口道: 「是防御性道具!」 代理人范贺:? 公诉席:? 听审席:? 防...防御性..还是道具!? 嗯? 众人大脑再次陷入宕机,短时间空白,愣愣的看着对方。 这些字他们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 .却显得是那麽的晦涩难懂,令人难以理解。 「被告方,你的意思是. ...」 审判上。 就连审判长孟俊峰,都有些迟疑,他开口道: 「被告人张月,案发前12个小时拿刀...本意不是杀人?」 徐德点点头,「绝非谋杀!」 孟俊峰又问:「她是为了自卫?」 「没错!」 徐德再次点头。 「很明显,我方委托人,她是一个青年人、是一个朝气蓬勃,刚满18岁的女孩,她与刘国富之间存在明确的体型与生理差距..」 「所以,当晚见面,需要一个防御性道具进行自卫。」 一番话落下。 别说审判区了,就是听审席,众人此时也是有点没忍住。 「自.自卫?嗯?」 「不是...拿刀捅人的是自卫,赤手空拳的是威胁. .我怎麽感觉那麽怪呢?但稍微一想,好像又不是不能理解,可还是觉得怪 ..」 「刀是防御性道具!?」 「等等,我有点笨,你等等,让我思考一下. . .」 「月黑风高夜,持刀捅人的行为是在进行自卫. ..有点意思。」 听审席众人慾言又止,止言又欲。 有人歪了歪脑袋,愣愣的看着徐德,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是在怎麽一个脑回路下说出来的。范贺的脸流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 他皱着眉,张着嘴,不可置信的看着对方。 范贺知道自己没有道德。 他也知道自己的底线较低。 这很正常。 毕竟,律师这一行就是这样,你底线越低,道德越烂,往往在庭审中更能占据优势位。 范贺本以为,自己的道德底线,以及思维已经足够低了,但眼下. . .…… 他算是小巫见大巫。 碰到真正的低手了! 什麽叫捅了别人17刀的刀子,是自卫!? 「被告律师,你的意思是,被告人张月,持刀是自卫,不存在谋杀?」 「这把刀,也不是凶器,而是作案工具. ..」 范贺忍不住了,忽的开口,违反庭审秩序询问。 「甚至...不该以凶器来定义这把刀!?」 「没错。」 被告席。 徐德的德行很高,他选择包容对方打断庭审秩序的行为。 「这把刀从本质来说,不是凶器!」 范贺忍不住道:「如果这都不算,那什麽才是凶器?」 「自然是司法原文上明确标注的!」 徐德理直气壮,眉头皱起,很明显,是在质疑对方的法理水平。 在司法中,什麽才是凶器都不知道?这人到底读没读过书!? 果然,正如钱吴所说,对方与他们自己完全不是一个物种,甚至都快有生殖隔离了. ..….不过徐德是个有道德的人。 「诸位。」 「有关「携带凶器』的认定,我们可以看最高院的法释。」 「关於「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 「《抢劫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枝、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官方明确定义的违法禁止物品不多。 枪、锐利的刀、炸弹,一旦作案,都算凶器。 而除此外,效力低一级的便是,不具备凶器认定,但依旧作案的器械。 理论上,张大的刀就属於这一类。 所以。 「首先。」 「没有任何一条法例规定,餐刀属管制刀具!」 「所以,被告人张月,持餐刀,是属合法行为。」 「其次..」 徐德缓缓开口,说出的话有些荒诞,可偏偏又有一大堆逻辑分明,理论紮实的话进行解释。「其次,我方并未进行主动挑衅!」 「请回忆,这个道具,是在什麽阶段才出现。」 「是在客观情况下,遭受到侵犯时,才将「防御性工具』抽出,做出防御性行为!」 砍刀这种算是管制性刀具。 基本动手,就能被判定故意杀人。 但餐刀不同,首先是这玩意很钝。 是的,餐刀很钝,之所以还能切割牛排,原因在於,餐刀是类似锯子一样,刀刃上没有刃口,存在一排小锯齿。 是利用锯子锯木头的原理,将盘中牛排锯下! 整体捅刺什麽的. ... 和一根很钝的铁块捅人,除了尖锐点,没有别的优势了。 所以,在司法定义中,这玩意处於「中立』。 所以,张大手持餐刀并不违法..哪怕她拿一百把餐刀,警察见到,也找不到理由将其管制。「异议!」 代理人席位。 范贺听了半天,最终脸色难看地突然开口将其打断。 「你方所言,不过是性质上的凶器!」 「就本案而言,这柄餐刀,是实打实的,用途上的凶器!」 「它只是性质本身不同,但做出的行为,就是奔着凶杀他人而去!」 司法领域存在两种凶器。 一是性质类的管制类凶器,知晓会造成其余人伤亡,如枪枝、管制类刀具。 二便是造成伤亡的器械,如砖头,厨用菜刀。 但话又说回来了。 餐刀. ..不是性质类的凶器! 那麽,拿刀的性质自然也会改变! 拿的不是管制刀具,攻击力,造成他人伤亡的嫌疑,就会直线下降,那你的攻击欲望,往往也会下降。再加上.. 张大用刀时,出现的时机很不错。 她是在自身快要受到侵害的时候,才将刀抽出! 「综上所述」 「这是一柄提前防御自身的防御性道具!」 「它难杀人、难以伤人,但却具备一定自卫能力!」 徐德缓缓开口,他尝试用逻辑征服在场所有人。 整个第一法庭全都沉默下去。 众人张着嘴,静静的看着他。 徐德忽的话锋一转。 他又道: 「公诉方,我记得,警方曾在现场捡到过一支录音笔。」 「而这录音笔的内容,被以证据的形式,递交到了法院,请问是否有这回事?」 闻言。 公诉席。 三个检察官顿了顿。 片刻後,邓世杰点点头,「是的,是三号证据。」 在前不久,徐德甚至还有用过。 也就是,详细记录下,刘国富「坦白』的那支录音笔。 既如此。 「好,既如此,那麽现在案情已经很明确了!」 徐德立马开口,他面色淡然,神色不急不缓,开口道: 「绿森市表明,被告张月与伤者刘国富之间,存在明确的矛盾。」 「这个矛盾催发出被告人准备私下会见对方。」 「见对方做什麽?是杀人?」 「不,根据3号证据,「录音笔』的存在,我们可以明确看出,被告人私下见面的目的是..取证!」「她想违规取证。」 是的。 张大的目的就是违规取证。 如果是奔着杀人去的,她没理由继续录下证据。 洗清张二的冤屈? 张二是原告,刘国富是被告,张二身上不具备冤情! 甚至,刘国富死了,张二还会丧失治病资金来源,所以,从一开始,对方找上刘国富的目的,便是取证。 她要违规取证. ..一个可以让被告被宣判的证据! 「但是。」 「违规取证是有一定风险的!」 徐德的声音忽的拔高几个调,继续说道: 「伤者刘国富,已经连续多次犯下案件。」 「双方的攻击欲、底线道德、生理,存在明显的差距!」 「所以,被告人需要一个防御性道具来进行自卫。」 「但,因不是主观杀人,所以,这件道具杀伤力可以小一点,只需要有一定防御能力即可。」「最终..」 说着。 徐德将手里,警方拍摄的「防御性道具』的照片,摆在众人面前。 他甚至还转了个圈,让听审席众人也能听懂。 「选定了这把餐刀,做自卫道具!」 客观角度上来讲。 代表主人主观是否故意的思维,是从三方面来看。 刀本身杀伤力;②你带它的目的;③当时怎麽用。 这三条,无论哪一条,餐刀都完美的处於最恰到好处的时候。 1,餐刀本身攻击力杀伤力极弱,若是奔着杀人去的. ..说不定对方随手捡个铁棍都能反杀。2,伤害弱,联合录音笔,带的目的便是自卫。 3,使用时,是在自身受到侵犯的时候所使用! 综上所述. .... 「这,不是凶器!」 徐德举起,这把捅了17刀,险些将刘国富肠子戳烂的餐刀照片。 紧接着。 「这,才是凶器!」 徐德又举起,在绿森市巷子时,刘国富随手捡起,半个巴掌大的小石头的照片。 话落的刹那。 整个第一法庭,陷入一片诡异而持久的寂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