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233章 刁钻角度!【求月票!】
青衫仗剑行天涯 · 更新时间未知
晚上。 六点半。 兖州市,火车站。 “呼,这火车坐的...难受死了。” 火车,卧铺处,林月坐在下铺,脸上皱起眉来,有些唏嘘。 坐火车她倒是没什麽意见。 但坐一天一夜的火车,甚至落地後还得去工作,那这意见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只是...... “行了行了,你坐在我床铺上我都没意见,你还有意见了。” 林月身後的床上,徐德被迫被挤在墙边躺着,看着背靠自己的林月感到些许无语,他的鼻尖还萦绕着一丝丝的清香。 “哼哼,奖励你闻闻我的香水!”林月丝毫不在意,纤细的柳腰甚至还往後挤了挤。 徐德有些无语。 “你再挤,都要挤我脸上了。” “我头发上的香水很贵呢,限量的,你得说谢谢”林月道。 “我说的是你的屁股。” 徐德躺在床上,面无表情的看着面前坐在自己床沿的林月,淡淡说道。 林月:...... 恍惚间,她好似被针紮了一样,连忙挪到床脚,穿上自己的鞋子,小心翼翼的侧身看了眼徐德。 只不过,此时她原本那张精致的脸上..... 呈现出三分不可置信,三分嫌弃,三分同情,以及一分无可奈何的接受。 林月小声道:“变态!” 徐德:...... “嗬嗬,行吧,你说什麽就是什麽。” 徐德也没心情跟对方斗嘴,此时看着窗外逐停下的画面,接着便倚靠起身。 “该走了。” 话落。 两人便要穿鞋向外走去。 林月穿的是一双女士平底鞋,看起来有一种韵味,当然,主要走起路来不像高跟那麽累。 两人穿戴好便向外走去。 走出火车站台。 二人在出站口碰到了吴鑫王超杨兵三人。 五人聚在一起,这才再次向外走去。 ...... “在这,在这!” 火车站出站口。 李剑张倩看着人群,看到个熟悉的人影後,忽的举手示意。 人影赫然是吴鑫。 看到对方,说实话李剑张倩多少是松了口气。 首先,三人虽然能力差不多,但吴鑫却有一种令人心安的感觉,这并非说什麽对方来了就能解决,而是单纯会负起责任。 比如梧桐市的【普纳替尼·案】。 一审败诉,分明已经没了他的活,吴鑫却依旧为对方负责,白白浪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陪着徐德胜诉。 只是...... “吴.......” 李剑张开口,准备将吴鑫喊过来,但下一秒,却发现...对方身侧还站着一群人。 两人当即愣住。 直到对方靠前,这才迟疑着打量着面前这几人。 年轻。 很年轻。 第一印象,便是极其年轻! 那个女人...不,应该说是女孩才对。 估摸着应该也就是25岁左右,处於青年阶段。 另外三个男人...其中一个倒是看起来有些年龄,但另外两个却百分百是年轻人。 而从站位来看,领头的人...应当是那面容俊朗的男人。 “你好,您就是李剑李律师,以及张倩张律师吧。” 徐德将背包摘下,旋即露出笑容伸出手与之相握。 李剑还有些愣,下意识伸手握住。 “额...是我。” 吴鑫见此,连忙打圆场开始互相介绍。 “这位是徐律师,‘厚德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吴鑫小声说道。 厚德律所的主任? 话落。 李剑和张倩脸上流露出诧异神色,不可置信的看着面前的年轻人。 他们对厚德的了解度不算高。 春节时回了老家过年,春节後又来了兖州市办法援案。 唯一知道的名声,那就是成都案了。 就这,也因为在办案,所以没亲眼看过电视,只是听说过。 用精神病对冲精神病,将猜测做辩护铁证用...本以为做出这件事的是个业内老人。 再不济,也得三十七八岁,正值拚搏的壮年! 谁承想...... 竟然这麽年轻! “徐...徐主任好。” 李剑有些别扭,尤其是想到吴鑫说,自己要并入对方的律所,就愈发感觉别扭。 徐德倒是不以为意,笑道: “是不是觉得我和想象的有点差别?” 话落,李剑的心思被挑出来,却不显尴尬,反而缓和了双方气氛。 “没想到徐主任这麽年轻。”张倩感慨了一句。 “先聊聊案子吧。” 徐德开口说道。 几人倒是没急着往火车站外走,而是坐在公共椅子上,稍作休息。 同时,趁此时间,徐德也开始迅速了解案件的案情。 “目前案子怎麽样了?” “案情什麽情况?有没有签合同?” 两个问题落下。 李剑稍稍思索逻辑,接着开口回道: “合同的话倒是还没签...嗯,目前警方还不知道该怎麽对家属开口。” 徐德点点头,“理解。” 当初18中·案,杨佳乐母女死亡後,警方也是做了很大的心理准备,才将案子告知给仅剩的家属。 更别提,张绣宁身体有恙,冒然告知,情绪引起波动後还会出问题,考虑的自然要缜密一些。 “案情呢?”徐德又问。 “案情...目前警方将案犯朱大力抓捕归案。” “案犯朱大力认罪,对所有罪证供认不讳,老板孙虎愿意也愿意承担案件责任......” 李剑缓缓开口,将目前已知的全部信息说出。 只是...... 听着听着。 现场几人的眉头皱起,吴鑫和杨兵对视一眼,眼神中纷纷流露出诧异神色。 不说他们。 就连王超! 就连王超,此时也是罕见的听明白,没忍住开口道: “不是...这案子有问题吧。” “之前不是说,张木山经历过多次讨薪吗?和孙虎的矛盾理论上要比和朱大力的要大啊。” “而且,朱大力是怎麽知道张木山住址的?” 他们提前了解过案子背景。 来之前,众人是将思绪锁定在孙虎身上。 但..... 怎麽现在,突然冒出个朱大力? 这人是谁?因为借钱?不给借钱,所以就将人杀害!? 徐德皱起眉来,倒是没急着否定,而是缓缓开口道: “朱大力是什麽信息?” 这种很不合理的杀人理由,实际上才是最常见的。 这麽说吧。 有一起案子,两个发小朋友,其中一人将另一人杀害,其理由是什麽? 是对方混的比较好,但没有给他介绍女朋友,所以才将其杀害。 听着是不是很扯淡,很没逻辑? 但杀人理由就是这样,所以,朱大力借钱不成就杀人,再没逻辑,也要慎重思索。 最起码比不给介绍女朋友就杀人,听着合理的多。 “朱大力是一名仓库材料搬运工。” “根据弘阳公司所说。” “当天下午五点,朱大力下班,随後消失在工地。” “朱大力自己说五点後,就去了张木山回家的路上蹲守,在五点半的时候,用在公司随便偷的烟灰缸将对方砸死。” 李剑缓缓开口,将案情描述的很是详细,逻辑也十分清晰。 “警方那边对这番话进行了调查。” “嗯。” “案发信息全都对的上。” “工地那边,也有不少工人作证,朱大力确实是有借钱习惯,且因为借钱一事,出现过许多次矛盾。” 出现矛盾。 工地上的矛盾...可以说就是动手了。 朱大力因为借钱,跟别人动过不止一次手。 而张木山不给借,所以再次动手,只不过这次下手重了些,导致对方身死。 听起来确实异常合理...... “孙虎呢?” “工地老板孙虎,没有问题?”坐在一侧的王超诧异,狐疑的视线投向李剑。 话落。 不止是他,其余人脸上也露出了疑惑之色。 李剑则是思索片刻,接着回道: “因为是自首,所以警方是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并不存在任何的‘诈问’。” “後续联想到被害人和孙虎也存在矛盾後,在明面上,属於是孙虎已经知晓案件的‘来龙去脉’。” “所以,此时虽然将其羁押,可再问,也问不出什麽东西来。” “加上公司里有人给对方作证,案发期间孙虎拥有不在场证明...以及在律师的协助下,孙虎便脱离羁押状态。” 李剑缓缓开口说道。 明面上看起来确实没问题。 首先,孙虎有不在场证明。 其次。 孙虎身为一个工地老板,也犯不着为一千块的工资杀人。 只是...... “律师?律师协助孙虎离开!?” 骤然间。 一直沉默的徐德忽的捕捉到什麽,眉头皱起,眼神一凝。 “犯案的不是朱大力吗?律师是朱大力的律师,还是孙虎为了让自己离开,专门找的律师?” 李剑回道:“是朱大力的辩护律师,不过他们那边不准备辩护。” “因为罪证确凿的情况,所以只想态度良好一些,赶紧认罪,以此减刑。” 犯案後短时间就找到了辩护律师? “这怎麽可能!” 王超都觉得不对劲,他直接摇头,“朱大力不是都要借钱生活吗?” “他哪有钱请律师?” “寻常自首罪犯也不会想着提前给自己找辩护律师,多数都是等到快开庭了,官方给安排的法律援助。” “这案子才开了多久...他就有律师了!?” 没钱,没身份,没地位。 三无的情况下,最起码要等检察院起诉後,才有律师接受法援案件。 而这种完完全全杀人的案子...... 你想靠钱找律师,那会是一笔天价! “是孙虎给找的。” 李剑回道:“孙虎说,朱大力跟了他十几年,所以专门找了律师给他辩护...用来认罪。” 孙虎给找? 这...逻辑上倒是说得过去。 毕竟18中·案时,那个脾气火爆的包工头,就自己出了二十万找徐德给自己的工人报仇,且一点回报都不图。 只是...... “有点问题。” 徐德眉头皱起,眼神中流露出思索之色。 之前。 他肝技能【‘知行合一’】的时候,曾思考过。 资本是逐利的。 或者说,不只是资本,而是近乎所有人,‘赚钱’就近乎等於‘逐利’,只是获得利益的方式不同罢了。 孙虎这个级别...... 他要是想降低自己‘薄情寡义’不愿帮朱大力的影响,其实很简单才对。 给其余工人发个福利,并且说朱大力是自讨苦吃,完全能以小成本的方式抵消掉找律师的。 其次。 如果是因为感情,对方跟了自己十年,孙虎重感情。 那麽...也不该是直接认罪啊,人家家里还有孩子,最起码得争取一下减刑吧。 “这...朱大力不会是替死鬼吧!?” 一侧。 林月迟疑着说道,美眸中满是诧异。 杨兵则是摇摇头,提出另一个角度的问题。 “不太像。” “这是杀人啊!” “张木山17岁,是未成年人,还是傻子,残障人员,在重罪里都算是重罪。” “这个罪认下来,那就真是‘替死’了!” 替死鬼只是形容词。 比如你给其余人扛罪责,担罪,这可以说是替死鬼。 但...... 如果对方是死刑呢!? 如果说,这个罪扛下来,你近乎必死呢!? 你就会发现,愿意担罪的人会少许多许多,近乎没有...... 而在法律里。 人权只有提高,没有降低。 举个例子。 你杀一个老人,和杀一个青年人,哪个判的更重? 从逻辑上来讲,你杀个青年人,对方能活到八十岁,你凭空夺走了对方五六十年的寿命,并且对方还要养家糊口。 而老人,对方本身就命不久矣,如果抛开道德情感因素,单看利弊,老人还只是个负担。 所以,理论上从应该是杀青年人更重。 但...... 实际上,是杀老人! 为什麽? 因为老人是弱势群体,你杀老人,就是杀弱势群体,司法会认为你欺软怕硬,你是个专门欺负这类人员的人! 所以,必须需要铁拳狠狠进行惩罚。 至於寿命?老人本身寿命无多? 司法上没有寿命无多这个概念。 有的,只有两个。 活着,以及死了。 综上所述。 “张木山既是残障人员,又是未成年,还是恶意杀害,哪怕是自首...只要掏不出辩护法理,有八成概率是死缓!” “剩下两成不是有期,而是死刑!” “真要是替死鬼,对方连这罪都敢替!?” 杨兵狐疑。 死刑啊,最轻都是死缓。 死缓...哪怕没死,缓期过後也是无期,最少要呆几十年。 朱大力现在才三十岁,待个几十年,一辈子都没了,出来後估摸着六七十岁...又或是直接老死在监牢里。 这种罪,是能随便替的!? 众人沉默。 这个逻辑很更通俗易懂,这也是为什麽,李剑张倩会怀疑案情可能属实的原因。 直到...... “借条?对方有借款的习惯?” “那...有还钱的习惯吗?” 恍惚间。 徐德突然找到个很新奇的角度,开口询问。 李剑顿了顿,抬头,便见对方眯了眯眼,盯着自己。 李剑摇摇头。 “没有。” 一般民间还了钱,就会将借条直接烧掉或是撕碎。 严密能掏出那麽多借条,无非是还没还钱。 “时间呢?” “最早一张借条的时间是多少?”徐德又问。 这下。 李剑迟疑起来,一侧的张倩倒是还有些印象,想了想,开口道: “2001年,12月份的。” “距离现在有一年半的时间了。” “除此外,还有一些找银行之类的个人贷款,能借的全借了个遍......” 一年半...... “在此之前呢?他有借钱习惯吗?”徐德又问。 张倩摇摇头,“没看到其余时间的借条,也没人说过。” “朱大力有什麽不良习性吗?吃喝嫖赌?”徐德问。 这次李剑回道:“没有。” “朱大力有个老婆,还有个五岁的儿子,平日里很节俭,没什麽不良习性。” 一番话落。 “也就是说......” “朱大力没有需要钱的不良习性,且2002年12月份之前,他没有任何借钱的习惯,但从12月後,他莫名其妙的,突然开始不断的开始借钱,甚至没还过哪怕一笔......” “除此外,就连银行的钱也都借了!?” 徐德眯了眯眼,呢喃着。 一个人。 不缺钱,不需要钱,但突然开始借起了钱。 甚至,现在还卷进一个疑似替罪的案子,这罪一旦替了...... 板上钉钉的死缓! 那麽话又说回来了。 在假设,这起案子真的就是替罪的情况下,那麽......他怎麽敢的!? 沉默的氛围内。 徐德缓缓开口,提出一个问题。 “朱大力不怕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