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青衫仗剑行天涯

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343章 法律是这么写的!【二合一大章求月票!】

青衫仗剑行天涯 · 更新时间未知

郑通这辈子从未有像如今一样,这麽迫切地想驳回被告的态度。 此外。 郑通认为自己既然身为检察官,那麽,他就得遵守法律程序,既然要遵守程序,那麽.. 任何破坏程序的东西都将被驳回! 而民诉代理人,很明显也是推进程序进行下去的一环,所以.. 「异议!异议!」 「审判长,被告席没有权利发表上述态度!」 公诉人席上。 检察官郑通和梁秉信顾不得所谓的庭审纪律了。 两人此时好似一头快要饿死的野狼,发现了最为鲜嫩的血食,眼珠子都绿了,当即张开嘴,一阵阵夹杂着愤怒的大喝声在整个第一法庭内回荡。 此刻。 郑通用出这辈子最快的语速,大声吼道:「民诉代理人是本案受害者家属的利益争取人,刑事案情关乎赔偿走向!」 「对方有权代替受害者在庭审上发声!」 话落。 徐德先前那番话不受控制地在他脑海中反覆播放。 郑通面色开始红润,那双眸子直勾勾盯着蔡彭,浑身好似泡了个热水澡,血脉沸腾。 他的拳头紧攥,那颗心有些颤抖。 贩毒罪.. 贩毒罪!!! 不是...什麽叫交通肇事罪你指控对方是在贩毒不是毒驾? 这案件观察视角...这律师到底是脑子抽了什麽风,才能找到这个看案子的视角?最关键是真能构成! 「对...不是毒驾,不是毒驾...不能是毒驾!」 是贩毒,是贩毒啊,犯罪嫌疑人犯了贩毒罪才对! 郑通越想心越颤,整个大脑瞬间沸腾,那双眸子立马挪向审判台,连忙道:「审判长,公诉方现在认为本案一些案情事实不清。」 「案件指控诉书存在重大纰漏,理应更改,变更罪名重新审理!」 检察官梁秉信也是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开口附和。 「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诉席有权变更诉书!」 一连串宛若炮弹般的话语。 瞬间自公诉席为中心,砸向审判台,也波及到旁听席。 第一法庭内。 所有人呆在原地。 旁听席众人满脸震惊,一脸懵地四处迷茫张望。 待消化完审判区的话语後。 众人瞬间错愕,旁听席轰然的传来一阵阵止不住喧譁声。 「贩毒罪?民诉代理人怎麽开始指控其贩毒罪了?这案子不是毒驾吗!?」 「被告人贩毒了?不对吧,你看他那个表情,他好像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贩毒了. 」 「那民诉代理人在指控什麽?」 「等等...我是学法的,我想想...你让我想想课本是怎麽写的... 」 」 」 旁听席数百人忍不住四下交流,脸上挂满了匪夷所思」。 讲道理。 警察和法院已经将案件公告的很清楚了,且双方也都举证,案件十分明了。 在开庭前,他们预料过案子绝对会在毒驾」上讨论半晌。 可「贩毒」是什麽鬼!? 要是说。 旁听席众人还只是因为被罪名与案情的反差一时之间唬住。 那审判区众人.. 就是实打实的大脑短路了。 审判台上。 「等下...贩毒?这怎麽会是贩毒呢,贩毒无非是牟利,而赵瑞生物父亲是赵天河,海城的「地产狂人」,这种家庭,怎麽可能会因为钱去贩毒呢?」 「但法律没表明资产阶级家庭贩毒不构成罪名!」 「并且,法律也没说不缺钱也贩毒就不算罪」!」 两个审判员瞬间陷入头脑风暴,那双眸子愣愣地。 台下也许只看得一知半解。 可身为专业人员的他们,却对徐德的角度有更为深刻的理解! 此时。 审判长吕广思考後,眉头紧蹙,用一种自我怀疑的语气开口道:「以那个民诉代理人的角度来看案子...赵瑞确实是将毒品交给张耀,随後转交给孙蕊。」 「孙蕊是个毒贩,赵瑞必然知晓她存在贩卖的风险。」 「那麽,此时尽管赵瑞的目的是「转移、隐藏」毒品,而不是贩」,但在法律上... 」 说到这。 法官吕广顿了顿,旋即没忍住,脸上满是震惊,脱口而出道:「这就是「贩毒」!」 话落过後。 三个法官互相对视一眼,均是一脸懵。 说实话,如果冒然听这番话的话,非专业人士确实是会质疑,毕竟贩毒罪你得有个「贩」字吧,即便是从徐德的视角来看,这也仅仅只是转移毒品」而已。 怎麽会构成「贩毒」呢!? 实则。 刑法中没有「贩毒罪」这一条! 有的。 只是《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也就是说,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四类行为,统称为贩毒罪」! 而将毒品,从a转移到b,随後b进行贩卖.. 这明确的构成了其中关於运输、贩卖」的两类行为! 所以。 「这好像... 」 三个法官迟疑起来,其中一个审判员沉默半晌,最终眼角一跳。 「还真构成!」 你别管赵瑞的本心是什麽。 总之。 法律上就是这麽写的! 只不过.. 「异议!审判长,民诉代理人这是在凭空抹黑我方当事人!!!」 「被告人绝对没有参与「贩毒」等相关任何一条事宜!」 被告席处。 律师蔡彭浑身惊出一身冷汗,他当即抬头,错愕地惊呼开口。 此时,他忙不迭地从公文包中抽出一份文件,将其举起的同时开口呼喊,声 音很大,恨不得将自己的灵魂吼出。 「这是我方当事人的资金流水。」 「从上面,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被告人帐户上从未出现任何来历不明的资金!」 「他从未参与到犯罪嫌疑人孙蕊」的违法行动中,也从未因对方而获利!」 「我方认为民诉代理人的话有失偏颇。」 「公诉方。」 「就本案是否为「毒驾」,被告方认为可以重新讨论!」 贩毒罪...蔡彭实在是没想到,这起案子里自己竟然能听到这三个字。 更没想到.. 单看法律,这好像还真构成! 开什麽玩笑? 这究竟是在开什麽玩笑!? 只可惜。 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同,此时,民诉代理人席位处。 徐德满脸严肃地看向被告席。 「被告,我方明白你方心情,但还请你保持思维清醒,以及一定的冷静。」 「首先。」 「有关《刑法》第347条贩毒罪」中,从未提出过需要牟利」才能构成。」 「其次.. 」 说着。 他微微一顿。 旋即微微睁开眼,善意地开口提醒了一句。 「就本案「是否毒驾」问题。」 「在发言之前,我已经向审判台、公诉方、以及你方被告方进行过询问。」 「得到的答案很明确,案件不存在毒驾因素。」 之前庭审已经将案子打的很清楚了。 公诉与被告交手,徐德站起身捅了郑通一刀,刀子很锋利,直接怼得哑口无言。 这答案是经过三方共同认证的。 眼下蔡彭再拿出来...难道是想否认自己之前做的辩护? 所以.. 「我方代表被害人家属,认可被告方的辩护角度。」 「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在9月24日当天下午的江浦区酿造惨案,其原因并非为毒驾」。」 「而是.. 」 徐德态度认真,语气诚恳,站在席位前,好似是要说服对方,开口道:「被告人「赵瑞」,是因贩毒一事害怕被警方发现。」 「所以,才选择危险驾驶躲避抓捕。」 「期间导致二死三重伤,五人轻伤的惨案发生!」 一番指控的话落下後。 不等到蔡彭反驳。 审判区正中心,被审判人席位。 双手被铐,坐在椅子上的赵瑞自己都愣了,他环顾四周的眼神中充满迷茫,听清徐德的话後,好似被针刺了,那张脸上满是惊愕,尖锐的声音爆发出来。 「贩毒!?」 「我没贩毒!你是造谣...是污蔑!我怎麽可能会贩毒!?」 「我家里那麽多钱,我脑子有病才会去贩毒啊!」 他贩毒了? 自己怎麽不知道!? 自己都不知道的行为被对方提出来,这不纯粹的编造吗?法庭怎麽放这种律师上来的!? 不过。 面对无视庭审纪律,擅自打断自己发言的赵瑞。 徐德表示包容,他眉头微微一挑,缓缓开口道:「当事人,我知道您很急,但您先别急。」 「我也只是依法行事,我所说每一句有关您的话语,均是依据实务宣判案例,以及《刑法》原文法例。」 「其次,您不懂法但违法,与定罪,这两者并无直接关联。」 有一句老话。 名为不知者无罪」,意思是你做了一件违法事,但你不知道这违法,便不算犯罪。 这句话在现代适用吗? 很明显。 这不适用! 「而我,仅仅只是将您的行为整理出来,有依有据地解释罢了。」 徐德耐心地向对方解释着。 「这并未经过任何的添油加醋!」 听到这话。 律师蔡彭和赵瑞明显更急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开口,审判台上就传来一阵大喝。 「砰砰砰!!!」 一连三道好似滚雷的声音响起,众人瞬间闭上嘴。 抬头向高台看去。 便见,审判长吕广此时面露凝重,右手不断敲击着法槌,响声震得人耳膜疼o 他那张饱含威严的脸上,口唇微张,一道充斥怒意的低喝声在众人耳旁浮现。 「被告!嫌疑人!公诉方!现在还未到你方发言时间!」 「旁听席,请遵守庭审纪律!如若再次违规,审判台有权逐出法庭!」 话落。 所有人瞬间闭上了嘴,整个法庭内鸦雀无声,不再有其余人开口出声。 见此。 审判长吕广长舒一口气。 他瞥了眼民诉代理人席。 此时徐德缓缓坐下,身侧创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成功,正满脸恐怖的盯着对方,好似在看什麽怪物。 见此。 吕广头疼起来,他闭着眸子,揉了揉眼角,强行将那紊乱的大脑思绪平静。 良久过後。 吕广这才深吸一口气,沉声道:「被告方,就民诉代理人上述所言.... 「你方是否有异议要表述?」 突兀的声音响起。 骤然间,原本沉默的人群抬起头,将视线盯向蔡彭。 被告席。 鸿达律所的律师团在度过慌乱,迅速交流完後,这才将信息传输给蔡彭。 这才稍稍缓解了蔡彭内心的焦灼,他深吸一口气,稍稍思索,便缓缓开口道:「审判长,有关民诉代理人所说的贩毒罪」,我方.. 」 「持否认态度!」 律师蔡彭微微一顿,紧接着,大脑开始迅速绞尽脑汁思考对策。 旋即话锋一转道:「首先,对方律师所言确实在刑法上构成贩毒」,但条件却与我方当事人存在差异!」 「如。」 「主客观!」 给一个人定罪,是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的。 如,你开车时神情恍惚,不经意间撞死一人,从客观角度来看的,你的车头直勾勾将死者撞飞,期间没有任何刹车痕迹。 那麽,这算【故意杀人】吗?不算,因为主观你并无故意。 但,如果依旧保持一样的行为。 可你主观就是想开车撞死对方呢!? 而此时,你就算【故意杀人】! 行为一致的情况下,主客观才是真正能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证据」! 「首先,就本案,我方当事人赵瑞」,从始至终,其主观都不曾主动参与贩毒」。」 「其次。」 「我方在此举一个例子。」 被告席。 金牌律师蔡彭大脑降温,他调整完情绪後,也顾不得所谓的精神病」质证了。 此时眸光冷静,一连串角度刁钻,逻辑缜密的话语脱口而出。 「假设。」 「有一个名为「a」的人,想去街头买一双鞋。」 「但卖鞋的摊主,却是一名贩毒人员,伪装成鞋贩摊主等待接头交易。」 「此时,「a」与摊主意外「接头」,随即,「毒品」被「a」给买走。」 「回家後,「a」意识到自己购置了毒品,且知晓摊主是毒贩,於是,「a」立马找上「摊主」退货,且退货成功!」 说到这。 他微微顿了顿,旋即深吸一口气,沉声道:「那麽。」 「在「a」明显知晓摊主是毒贩的情况下,还将「毒品」转交给对方... 」 「难道也要说「a」构成了贩毒罪吗!?」 构成贩毒吗? 单从这番话来看,a的行为确实与赵瑞」一致,也构成了徐德所指控的话语逻辑。 可以主客观视角解析,a主观没有贩毒,客观结果也仅仅只是错误接头导 致」,这怎麽能说a构成了贩毒罪呢? 所以。 「审判长,就本案民诉代理人方,我方认为其依据的根本站不住脚,不适用本案案情。」 被告席。 金牌律师蔡彭深吸一口气,说出最後一句话结束表述。 「被告席申请.. 」 「民诉代理人就本案进行回避!」 话落。 他便坐下,从背影看起来很是沉稳。 蔡彭的发挥算是极其出色。 律师打官司最注重的有两点,一是庭审前的证据链处理,二便是庭审的临场发挥。 徐德突兀地给出指控,若是换做其余人,怕是会被打个措手不及,只能高呼休庭,但蔡彭不同,他可以给出强而有力的反击! 听到这话。 「这.. 」 审判台上。 三个法官微微一顿,倒是没急着说什麽。 审判长吕广反倒是将视线投到了控方头上,视线在公诉和民诉方来回转移。 片刻後,他视线一凝。 「民诉代理人。」 「上述被告方所言,你方是否有话要说?」 有吗? 自然有,对方的临场发挥能力强,但也不代表自己的思维差! 民诉代理人席位上。 徐德缓缓站起身,隔着空气与蔡彭对视着,他面色露出淡淡的笑意,开口道:「审判长,被告席方才所说,有多点,是在明确地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 法庭上能说攻击性这麽强的词了!? 骤然间,旁听席众人微微一愣,蔡彭的面色也是猛地一变。 不过没等他们反应过来。 便见徐德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开口道:「首先,对方口中所说的a「退还」毒品一事,是想将「退还」概念混淆。」 退还,在社会中,指的是将一个东西还回去。 但在法律中,退还」二字指的是什麽意思? 六个字。 「及时纠正错误!」 徐德眸光一凝,吐出退还」的最本质解释。 「代入到你方所说的举例。」 「a在意识到毒品在手中後,他此时处於是否持有」的状态,而联系退还也就是纠正错误这一选项来看。」 「a认定自己并不持有毒品!」 「那麽,在此时,他将毒品交给毒贩的行为,应当以消极的返还行为」来看,不构成犯罪!」 退回就等於是个橡皮。 你做错了事,可以用这个橡皮来改,改掉後自然无错。 比如,一些人的家人收受贿赂,在被当事人得知後,立马将贿赂原路返还。 那麽,这时候你能说他受贿吗? 不能的,因为主客观都表明他没违法犯罪倾向。 而已完成的违法犯罪行为被他纠正抹除。 但问题也来了。 「民诉代理人!」 「犯罪嫌疑人「赵瑞」也如你所说一般,其转交毒品」的行为,并非为「贩」,而是「退回」!」 被告席。 鸿达律所团队中,有一男律师眼前一亮,好似抓住破绽一般。 他立即开口道:「24号当天并非是妄图隐藏毒品,而是想原路退回,只不过还未退回金钱便被警方抓捕。」 「依照你方所言,我方当事人明显是在「纠正错误」!」 代入到本案。 犯罪嫌疑人赵瑞」,如果打着24号下午是退回」的名义转移毒品。 那麽,他是否就不具备「非法持有毒品罪」、「贩毒罪」!? 从前面的话来看,是不具备。 但是! 「被告方,请不要打断我方说的话!」 「如若有下次,我方有权申请审判台对你就本案进行回避!」 徐德眸光锐利,宛若鹰视一般扎了对方一眼。 接着,唇枪舌剑般,再次给出自己的攻势。 「其次。」 「我方要说的是,被告席意图混淆「及时」与「持有权」这两点概念的龌龊心思!」 说着。 他微微一顿,话锋一转,开口道:「对方律师。」 「及时纠正错误」,其最重要的地方不在於後面的纠正错误」,而是「及时」!」 纠正错误你也要看纠正的时间点。 就比如刚才所说的,家人受贿,随後当事人立马返还这一点来看。 如果。 受贿的时间点是发生在1月1号,当事人也在1号知晓家人受贿。 随後将钱财留下,而监委要在12月31号搜查,他搜查的前一天,将钱财退回」,这难道算退回吗? 不算! 因为不够「及时」! 纠正错误仅仅只存在於未获取持有权」的情况下。 而及时」,也就是持有罪证的时间,则代表着你是否对这违法物品」具 备持有权」。 如果短时间内,钱刚到你手中还未定性,你不觉得这钱是自己的,那麽便没持有权」,此刻短时间退回就不算达成犯罪,算作及时纠正错误」。 如果不够及时,你捏着钱捏了几年。 那麽,法律会默认你已经接受了这些钱,达成了受贿罪」,且对这些钱具备持有权」,即便是退回,也只能算是「隐藏、转移」。 同理! 「你方口中举例的a,在短时间内,错误导致拿到毒品。」 「但在司法上,此时他并未具备毒品的持有权」,所以,哪怕他明知道毒贩会将毒品贩卖却还选择给予,但他并不触犯贩毒罪」。 审判区中。 民诉代理人席位。 徐德站起身来,他看着被告席的眼神中没有什麽波澜,很明显,对方的驳回对他影响不大。 但他的拆解角度.. 却足以致命! 「但本案犯罪嫌疑人「赵瑞」不同!」 「首先,他是主动找「孙蕊」购买的毒品,其主观不具备「错误性」!」 「其次,毒品在交易达成,且随着时间过去後,犯罪嫌疑人赵瑞对毒品明确具备「持有权」,即:毒品为赵瑞私人物品!」 「在这种已不具备达成司法上及时纠正错误」选项时。」 说着。 徐德眸子睁大,向着对方反问一句。 「那麽。」 「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赵瑞「退回毒品」一事从何谈起!?」 「而你方...是否是在混淆概念!企图浑水摸鱼!!!」 最後两句质问落下的刹那。 整个第一法庭众人精神为之一震,原本还被影响到的思维瞬间清晰明了,眼前好似镜片擦乾净一般。 而被告方。 赵瑞此时面色明显慌了。 自己贩毒这件事他肯定是不认的...开玩笑,毒驾撞死人还好说。 贩毒是真会死啊!!! 刹那间,他忽的感觉,自己还不如一开始就说是毒驾撞死人,最起码那样活命的概率比眼下大得多... 赵瑞只能将绝望的视线投向自己的律师。 而,律师蔡彭此时脸色阴沉无比,那双盯着徐德的眼睛,视线恨不得将其扒皮抽筋。 如果视线能杀人,那徐德大概率已经被切成了上百份。 至於公诉席.. 是啊!是啊!就是这样,法律就是这样写的! 检察官郑通整个人近乎颤抖,他双手紧攥,面庞极其激动。 至於毒驾? 什麽毒驾?这不分明就是一起刑事恶劣贩毒案吗!民诉方否决「毒驾」因素,否决的对啊! 至於徐德... 此时。 安静下去的第一法庭,静到堪称诡异的审判区内。 民诉代理人席位上。 在林月丁岩那咂舌.. 以及律师赵成功感到恐惧的眼神注视下。 站起身的徐德深吸一口气,将视线挪到审判台上,他神情平静,语气严肃,盯着审判长吕广,缓缓道:「审判长,就本案发言,我只有四个问题。」 「犯罪嫌疑人赵瑞,躲避警方过程的最终行为,是否是将毒品转移?」 「犯罪嫌疑人赵瑞,所转移的毒品,是否是其本身所持有?」 「犯罪嫌疑人赵瑞,是否知晓接收毒品人员,是一名以贩毒牟利的违法犯罪、会将转交的毒品贩卖掉?」 「以及.. " 说着,徐德顿了顿。 他那锐利的视线,瞬间盯向审判区中心,那坐在椅子上的被告人。 「以及。」 「最高院是否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指出,上述此种行为.. 」 「符合「贩毒罪」!!?」 话落。 骤然间,双手被铐的赵瑞面色惨白,毫无血色,求救般的视线扫落在被告席众人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