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贵胄莱菜福

名门贵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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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菜福 · 更新时间未知

等到给他梳头的时候,一个丫鬟忽然“咦”了一声,手顿在半空中。

梳妆台上,铜镜前面,多了一串绿松石项链。

那串项链摆在那里,挺随意,珠子在晨光里泛着深邃的瓷蓝色光泽,每一颗都圆润饱满,打磨得光滑细腻。

丫鬟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草原上,上等的绿松石不是寻常物件——它是顶级身份的符号,是圣物级的信仰载体,只有最有地位的人才有资格佩戴,寻常牧民别说拥有,见都难得见上一面。

这样成色的一串,怕是整个塞上找不出第二串来。

丫鬟偷偷看了一眼正坐在镜前打哈欠的黎袅,心里头明镜似的。

自家燕城王是把小王妃宠得没边了。

旁边另一个年纪稍长的丫鬟不动声色地给她使了个眼色,那意思很明白——心里知道就行了,别说出来。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低下头去,嘴角却抿着压不住的笑意。

这几天下来,府里上下都看出来了,小王妃刚来的时候鼓着刺,见谁扎谁,摔东西骂人一样不落,凶得像只小老虎。

可这才几天的功夫,那层刺就软下去了不少。

虽然嘴上还是不饶人,但脸上的表情骗不了人——没那么紧张了,没那么防备了,偶尔还会露出那种不自知的、软乎乎的神情,明明舒服得想咕噜,偏要绷着脸假装不在乎。

嘴硬心软。

府里的人私下都这么说。

况且小王妃生得那样好看,桃花眼一瞪,鼻梁上那颗小痣一动,就算是发脾气也叫人生不起来气。

这样的人,谁不愿意宠着顺着呢?

丫鬟们心里头还藏着另一个念头——小王妃什么时候能对自家首领心软一下呢?首领可是真稀罕小王妃呀。

黎袅不知道她们在心里嘀咕什么,他只顾着在镜前试戴那串绿松石项链。

他把项链举到脖子上比了比,又放下来,又从衣裳堆里挑出那件暗红色的袍子,红底子上织着暗纹,领口镶着一圈深棕色的毛边,配那串瓷蓝色的绿松石,红的衬蓝的,蓝的映红的,相得益彰。

他对着镜子照了好一会儿,歪着头,侧过脸,又转过来,桃花眼里映着那抹蓝色,亮晶晶的。

丫鬟们给他扎了小辫,彩色的羊毛绳混在黑发里,辫梢缀着银铃铛,和绿松石的蓝色交相辉映,衬着那张白净的脸,好看得不像话。

打扮好了之后,丫鬟们不动声色地退下了,转过回廊,迎面碰上了首领的侍从。

几个人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丫鬟压低声音说了一句“王妃穿了暗红色那件,戴了绿松石项链”,侍从点了点头,转身就走,脚步快得像去传军令。

不一会儿,项为的屋里,侍从已经从衣柜里翻出了同样色系的袍子——也是暗红色的,纹路相近,只是剪裁更宽大些,领口镶的是黑色的貂毛。

侍从把袍子抖开,项为看了一眼,什么都没说,伸手接了过去。

塞上的中午,锣鼓喧天。

太阳升到最高处,虽然还是冷的,但比早晚要好些,雪地上泛着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芒。

府邸外面的空地上已经搭起了大大小小的帐篷,彩色的经幡在风里翻飞,篝火堆得高高的,还没点燃,但干柴的松脂味已经弥漫在空气中了。

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有的穿戴着最好的皮毛,有的牵着自家的牛羊,小孩子们在雪地里疯跑,大人们互相道贺,整个燕城热闹得嗡嗡作响。

空地的一角,有人在跳舞,手拉着手,踢踏着步子,鼓点咚咚地敲着,把雪地都震得微微发颤。

另一角,几个壮汉正在摔跤,赤着上身,在寒风中扭打在一起,肌肉绷得像石块,周围围了一圈人,吆喝声此起彼伏。

更远的地方,有人在骑马,骏马在雪原上狂奔,马蹄扬起雪沫子,像一道白色的烟雾。

最让黎袅挪不开眼的,是一头骆驼。

那骆驼是被一个西域来的小部落首领牵来的,浑身是蜜色的长毛,脖子上挂着一串铜铃,走起来叮叮当当的,高耸的驼峰像两座小山,脑袋高高昂起,鼻孔翕动着,眼睛里带着一种温顺又傲慢的神情。

黎袅从没见过骆驼。

他在书里读到过,知道西域有种牲畜叫骆驼,能穿越沙漠,能驮很重的东西,可书上的字终究是字,画出来的骆驼也是扁平的,哪有眼前这头来得鲜活——毛茸茸的,活生生的,嘴里还在嚼着什么,下巴一动一动的,憨态可掬。

他盯着那头骆驼看,桃花眼睁得圆圆的,瞳仁里映着那头骆驼的倒影,嘴巴微微张着,那副样子说不上是稀奇还是喜欢,总之就是挪不开眼。

旁边的人都在看他,他察觉到那些目光,才猛地回过神来,把脸上的表情收了收,重新端出那副王妃的架子,下巴微抬,目光淡淡地扫过那头骆驼,仿佛只是随意看了一眼,毫不在意。

他装得很好。

可项为走过来的时候,看到的不是他端着的架子,而是他方才眼睛发亮的那一瞬。

项为穿着一身暗红色的袍子,和他同色的那一件,领口镶着黑貂毛,衬得那张冷硬的脸多了几分暖意。

腰带上别着那把弯刀,刀鞘上的宝石在阳光下闪着光。

他走到黎袅身边,不动声色地伸出手,掌心朝上,五指微微张开。

黎袅看了那只手一眼,又抬头看了项为一眼,目光在那件暗红色的袍子上停留了一瞬——和自己身上这件,怎么看都像是成对的。

他的耳朵尖微微红了一点,但面上不动声色,把手搭了上去。

反正须得在外面装一装,做一对和睦的新婚夫妻,这是王妃的本分。

他这么告诉自己。

项为的手掌合拢,把那只小小的、凉凉的手握在掌心里,手指微微收紧,像是在确认什么。

两个人并肩走向宴席。

男人的袍子是暗红的,他的也是暗红的,在雪地和阳光之间,像两朵开在一起的花,一高一矮,一大一小,一个宽厚如山,一个清瘦如竹。

旁边的人看了,都悄悄交换了一个眼神——王和王嫂今日穿的是同色的,真是恩爱。

帐篷里铺着厚厚的毡毯,炭盆烧得旺,暖意融融。

项为领着黎袅在主位上坐下,面前的长案上摆满了吃的——烤得焦香的牛羊肉,堆成小山的馕饼,几碟腌渍的蔬菜,还有一大碗热腾腾的奶茶和一小壶泡好的茶。

黎袅的目光落在那壶茶上,顿了一下。不是龙井,不是大红袍,但闻着味道,比第一天那碗又苦又涩的茶汤好了不少。

他有些饿了。

从早上起来到现在,他只喝了几口粥,那些丫鬟们围着他梳妆打扮,左一件右一件地试衣裳,根本没顾上吃东西。

此刻闻到烤肉和奶茶的香气,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声音不大,但项为坐在旁边,听得一清二楚。

项为没有看他,只是不动声色地把那碗热奶茶往他面前推了推,又把那碟烤羊肉切成了小块,用干净的小刀挑到他碗里。

动作很自然,像是做了很多遍似的。

黎袅端起奶茶喝了一口。

咸的,带着奶香,比第一天喝的那种顺口多了,不知道是换了个做法,还是他的嘴被塞上的风沙磨得没那么挑了。

他又喝了一口,然后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烤羊肉,送进嘴里,慢慢地嚼着,嚼得很端庄,脊背挺得直直的,嘴角没有沾一点油星子,连咀嚼的幅度都控制在最得体的范围内。

他坐在那里吃东西的样子,不像是在吃饭,倒像是在表演一场礼仪课。

项为看着他,心里头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感觉。

他的小妻子明明饿得很了,却还是端着架子,一口一口地慢慢吃,像是在京城的大殿上赴御宴,每一口都要合乎规矩。

可他的耳朵尖是红的,腮帮子因为嚼东西微微鼓起来一点点,桃花眼半垂着,那副又端庄又可爱的样子,让项为想把人搂进怀里,又怕把人吓着。

项为把茶壶里的热茶倒了一杯,放到黎袅手边,低声说了一句:

“慢些吃,不着急。”黎袅瞥了他一眼,没说话,但喝茶的速度确实慢了一点,嚼东西的时候腮帮子也不那么鼓了。

他觉得自己今天表现得很好,很端庄,很像个王妃的样子。

旁边的塞上女子们用他听不懂的话小声议论着什么,他不在乎了,反正也听不懂,就当是在夸他好了。

风吹过帐篷的缝隙,带进来一丝冷意,篝火还没有点燃,但干柴已经堆好了,只等天黑。

远处有人在唱歌,调子悠长,被风吹得断断续续的。

黎袅放下茶杯,伸手摸了摸脖子上那串绿松石,珠子在指腹间转了一下,温润光滑。

他抬起头,目光穿过帐篷的缝隙,落在那头还在远处悠闲踱步的骆驼身上,桃花眼里映着塞上的天——又高又蓝,蓝得像洗过无数遍的琉璃。

第14章 与王共舞

快到晚些的时候,仪式正式开始了。

天边的云被夕阳烧成了金红色,一层一层地铺展开去,雪地被那光一照,不再是白的,而是泛着淡淡的橘粉,像少女羞红的脸颊。

篝火还没有点,但柴堆已经架好了,干松枝的油脂味弥漫在冷空气里,混着烤肉的焦香和奶茶的咸味,塞上的新年就在这一片混杂的气息里被推向了高潮。

鼓声先响了起来。

不是一面鼓,是十几面,大大小小,高低错落,从不同方向同时敲响。

低沉的像闷雷,滚过雪原;清脆的像冰裂,碎在耳边。

鼓点越来越密,越来越急,像是要把人的心跳都带着跑起来。

人们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围着中央那片被扫开雪的空地,层层叠叠地站着,大人们把孩子架在脖子上,年轻姑娘们踮着脚尖往里张望,男人们端着酒碗,脸上被火光和夕光照得通红。

几位年长的部落首领率先走上前来,右手抚胸,向项为和黎袅深深行礼。

他们用塞上的话说了几句祝词,黎袅听不懂,但知道这是在祈福——是在为新年祈福,为王和王妃祈福,为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和每一头牲畜祈福。

祝词说完,便有侍从端着银碗走上前来,碗里盛着马奶酒,酒面上映着天边最后一抹霞光。

项为接过一碗,一饮而尽,动作干脆利落,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酒液顺着嘴角淌下一滴,他也不擦,目光落在黎袅身上。

黎袅也接过一碗。

他其实不太能喝酒,上次在马奶酒面前已经吃过一次亏了,但此刻不能露怯——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他是王妃,是燕城王的妻子,是这些人心目中王的女人。

他端着碗,微微仰头,抿了一大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