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第783章 皇帝课程之政治课
肥鸟先行 · 更新时间未知
五月,京师的天气宜人,太上皇大行的哀伤气氛,随着春意逐步散去,京师百姓的生活回到了正轨上。 京师的正轨,就是茶肆中讨论国家大事,每一座大明京师的茶肆酒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走进了内阁的议事堂,茶客们对朝廷重臣们如数家珍,各种「小道消息」传播迅速。 可以说,当今这个世界,没有一个地方的百姓,能有京师百姓这麽强的「键政」热情。 京师的头条,就是大明的头条。 五月,京师茶肆的头条新闻,就是法律专务阁老李一元届满,到了决定他是否要入阁的时候了。 按照约定,李一元已经将《新律纲要》呈於御前,有关新《大明律》的修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这份《新律纲要》和新《大明律》,也通过中书门下五房送到了内阁,交给诸位阁老审议。 苏泽也看到了这份新《大明律》,看完之後,苏泽对李一元也深深佩服。 太先进了! 苏泽翻看《新律纲要》,心中暗自佩服。 原《大明律》包罗万象,从祭祀礼仪到户籍田赋,甚至河道管理都有涉及。 这部律法过於庞杂,连刑部老吏都难以精通。 更麻烦的是,许多条文相互矛盾,给司法实践带来混乱。 李一元的修订思路极为清晰。 他将整部律法分为三大结构:总纲、上部、下部。 总纲部分,相当於国本之法,类似於宪法条文。 这里归纳了国体、皇室、宗藩、国家机构设置等基础性条款。 比如皇帝与内阁的权责划分、六部九卿的职能范围、地方行政层级等。 这些过去散见於各种诏令典章,如今首次被系统整理成文。 这对於一个国家的运行,是极为重要的。 国家管理的事务也是在不断变化中的。 比如在开海之前,就没有管理海贸的事务,那麽新事物出现,到底由谁管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此外还有一些事务,比如原本大明混乱的税收体系,国库和内帑彼此纠缠,责权如何划分,这都是非常重要的。 总纲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 有了这部总纲,以後各司衙门的职权就明确了,以後事权和责权划分就有了法令依据。 这等於说,李一元在法律层次上,重新梳理了大明的底层结构。 虽然这些改革一时半刻看不出什麽,但是却算是夯实了大明的地基。 当然,李一元也不是全能的。 在新法中,对於内阁的地位还是不明确的。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大明传统的惯性还在,千百年对相权的制约也一直在发挥作用,公然明确内阁的宰相机关地位,这会遭到巨大的反对。 所以在这部新律中,虽然明确了内阁对於六部九卿衙门的领导权,但是也没有将之提升到相权的高度。 同样含糊的,还有苏泽这个中书门下五房。 不过苏泽对此倒是无所谓。 其实如今的中书门下五房,权力上有些畸形了。 因此在自己的存在下,中书门下五房的权力有些过大。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不是一两条法律能够改变的。 上部为刑事法律。 谋杀、盗窃、贪腐、叛乱等重罪在此明确界定。 量刑标准也做了细化,减少了「酌情处理」的模糊空间。 尤其是引入了「罪刑法定」原则,禁止比附援引,杜绝了官员任意解释的可能。 下部为民商法律。 田宅买卖、契约纠纷、继承分割、商事纠纷等民事条款归於此。其中还增设了专利、商标、船舶登记等新兴事务的条文,明显是为适应开海後的贸易环境。 苏泽注意到,李一元还引入了「法不溯及既往」的条款。 新律实施前的行为,按旧律处置;实施後的行为,才适用新律。这避免了法律变动引起的混乱。 此外,新律明确区分了「公诉」与「自诉」。 命案、贪腐等由官府主动追查; 田产、债务等纠纷则需事主自行告诉。 这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给了民间解决纠纷的通道。 然後是公诉检察官制度,和地方警察制度,这些都被写入到了新律之中。 苏泽合上纲要,看向内阁方向。 这样的律法结构,已接近近代法典体系。 李一元不仅完成了修订,更完成了一次法律编纂的革命。 如今的大明律,有宪法、刑法、民商法的部分,这放在一个近代国家,都是非常先进的法律体系了。 更不要说,李一元和大理寺卿戴才推动的警检法改革,更是近代国家司法体系的通用底层框架。 一旦落成,大明的司法建设必然要更进一步,甚至可以说,这一两百年内,估计没有国家的司法体系,能追上大明的高度。 但是李一元在转任正式阁老的时候,却遇到了阻力。 专务阁老转正并非是第一次了,但是雷礼转正,是靠着治水成功的功勳,而且雷礼在入阁之前,没有和李一元那样,对着君臣百姓立誓三约。 李一元是当真君臣百姓立下入阁三约的,如今到了他转任的时候,到底三约有没有完成,这个入阁仪式要怎麽走,产生了巨大的争议。 首先就是这入阁三约,应该由谁来判定的事情。 吏部跳了出来。 吏部尚书杨思忠上奏,所谓专务阁老,其实就是「权知阁臣」,既然是权知,那按照当年的制度,权知转正的评价工作,七品以下归属於中书门下五房,七品以上的归属於吏部。 也就是说,李一元的转任与否,应该由吏部先拿出评判意见来。 这自然遭到了一部分官员的反对。 但是吏部在这件事上,态度十分的强硬。 而杨思忠的威望之高,是六部九卿衙门之首,他如今跳了出来,强压下会加剧阁部之间的对立情绪。 事情竟然就这样僵住了。 苏泽听闻消息之後,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其实苏泽并不反对吏部考核。 既然阁臣入阁立约了,那转任的时候考评也是应该的,否则这立约还有什麽意义? 大明也需要这样的一套程序。 但是杨思忠会公正考评吗? 苏泽心中也没底,他也听说过杨思忠和李一元的私人恩怨,在这件事上杨尚书会以大局为重吧? 应该吧? 但是苏泽不敢赌。 李一元编写的新律,可以说是和他的政治生命捆绑在一起。 若是这一次李一元转任正式阁臣失败,他倾注心血推行的司法改革也就要搁浅了。 苏泽决定通过系统来「预测」结果。 苏泽拿出一份奏疏草案,塞进了【手提式大明朝廷】。 一【模拟开始】 《附议吏部转任阁臣考核疏》送到内阁。 你和杨思忠的意见,让内阁默许了让吏部考核阁臣入阁的程序。 吏部对李一元的入阁誓约进行考核。 吏部最终的考核结果,认定李一元未能完成入阁誓约,反对李一元转任。 李一元入阁失败,心灰意冷,向小皇帝辞官,新律改革搁浅。 ——【模拟结束】— 【本次模拟已经通过,不需要强行执行。】 【模拟通过,本次模拟不消耗每月模拟次数。】 【剩余威望:12800点】 看到这个结果,苏泽心中一寒。 好家夥,如果自己真的支持由吏部考评入阁誓约,李一元就要转任失败了。 平日里举荐贤才无数的杨尚书,竟然在反对李一元入阁上这麽坚决? 就在这个时候,小皇帝身边的太监张宏过来,请苏泽入宫面圣。 苏泽知道应该是李一元转任正式阁臣的事情,他立刻跟着张宏走进皇宫。 一见到苏泽,小皇帝立刻说道:「苏师傅,李阁老於社稷有大功劳,朕欲下旨让他转任正式阁臣,平息阁部纷争,苏师傅以为如何?」 苏泽听到小皇帝的话,却沉思了一下说道:「陛下,臣以为不妥。」 小皇帝意外地看着苏泽,当年李一元入阁就是苏泽力主的,怎麽在这个时候反而不支持了? 苏泽躬身说道:「陛下,阁臣不同於一般臣子,其最重要的根基便是服众」。天子固然可凭一言而擢升,但若李阁老因此被视作「幸进」,则朝野议论难平。」 小皇帝皱眉:「李卿修订新律功在千秋,岂能因吏部阻挠而止步?」 苏泽摇头:「非是阻挠,而是程序。当年李阁老当众立下三约,如今是否完成,需有公论。若陛下强推,反而坐实了天子私恩」之说,於李阁老声望有损。」 他向前一步:「譬如商鞅徙木立信。治国首重信」字,朝廷对臣民之信,臣子对朝廷之信,皆源於法度严明、程序公正。今日若为一人破例,他日便无人再信法度。」 小皇帝若有所思:「可李卿确实完成了新律。」 苏泽说道:「确实如此,但正因为如此,新律和李阁老转任也捆绑在一起,李阁老也在天下人信服中转任正式阁臣,而新律同样也需要在天下人认可下才能成为天下人都遵从的律法。」 「所以这一次李阁老转任,才更需要慎重。」 苏泽的语气逐渐严肃,他说道:「政治之道,「信」为根基。」 听到苏泽这段话,小胖钧也知道这是苏泽给自己「上课」了,他正襟危坐地说道:「请苏师傅赐教。」 苏泽说道:「朝堂的事情,陛下自然可以圣裁决断,但是圣裁和圣裁,分量是不一样的」 O 小胖钧皱眉,对此表示疑惑。 苏泽向小皇帝说道:「陛下,政治的关键在於顺势而为。」 「皇权行使不可强行违逆众议,否则损伤的是陛下自身的威信。」 「此外正如臣所说的那样,没有威信的大臣是做不成事情的,若是违逆了众议,下面有一万种方法掣肘。」 小皇帝皱眉,他说道:「那朕就将这些掣肘的人都撤了!」 苏泽说道:「陛下,撤换大臣自然可以,可若是撤换掉的人,换上去之後依然不配合怎麽办?」 小胖钧愣了一下。 苏泽叹息,原时空的万历皇帝就是这样,他手中的皇权虽然强大,可内廷和外廷严重对立,任何事情都要吵上半天,朝廷政务几乎瘫痪,什麽事情都办不好。 此事李一元入阁的事情已经不重要了,苏泽需要在小皇帝心中植入概念,这是一堂重要的「政治课」。 苏泽说道:「最好的方式,是在关键分歧处保留裁决权,待时机成熟一锤定音,既能解决问题,又能彰显圣断。」 小皇帝闻言若有所思,随即举一反三道:「苏师傅此言,让朕想起先帝处理政务的旧事。先帝在时,很少直接强推己见,常让阁部先议出两三方案,再从中择一施行。看似是群臣所议,实则最终所选皆符合圣意。」 苏泽大为赞许:「陛下悟性过人。这正是治大国若烹小鲜」之理,火候到了,翻动便水到渠成。先帝善用此道,故政令畅通而威信不损。」 苏泽又补充道:「其实不止先帝,穆宗皇帝也擅长此道。」 「还有皇祖的事情?」 苏泽说道:「当年穆宗继位之初,群臣议礼,也是穆宗皇帝紧靠着礼法,又得到了一部分大臣的支持,最终大礼议成功的。」 小皇帝连连点头,既然自己的父皇和皇祖都是这麽干的,他自然也要学习。 小皇帝点头,又追问当下困局:「那如今李阁老之事,该如何办呢?」 苏泽早已胸有成竹,从容答道:「李阁老所务乃修订律法,其功过评判,本当以专业为准。既然争执焦点在由谁考核」,陛下便顺势给出两个选项。」 他略作停顿,继续道:「可下旨明示,李一元入阁考核,涉及法律专业与官员铨选两项。故命刑部与吏部共议考核标准,各自提出评判方案,限时呈报御前。」 「刑部掌司法,由其评断新律成效;吏部司铨选,由其核查李一元任期表现。两部各司其职,皆不出权责范围。如此既回应了杨尚书依制考核」之请,也避免了吏部独断。」 小皇帝眼睛一亮:「两部方案必不相同,届时朕再裁决选用其一,便顺理成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