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影帝!
第306章 你理解了个锤子(求推荐票)
江公子阿宝 · 更新时间未知
「谢谢你了,兄弟。」沈奇挺感谢吴言祖,「没错,我就要做一个千面演员。」 事实上,沈奇现在已经凑了不少角色了。 演得很一般的那种就不说了。 那叫恰饭。 从《民工》开始,农民、道士、村霸、杀手、警察、阳光大男孩、兵王、卧底、瘾君子。 沈奇拿出小本子,郑重其事地写上9‰! 任重而道远啊! 他斗志昂扬的结果,就是接下来的几场戏,吴言祖越发的吃力。 他已经不想什麽战胜沈奇的事了。 他现在想的是,就算是输,也不能输得太难看。 玛德,以後坚决不和这厮合作了。 剧情拍的是吴言祖扳倒了昆哥,但依旧选择了继续做卧底。 他拿出一包粉给沈奇。 沈奇立刻就表现出了「老婆孩子都送给你」的架势。 吴言祖给沈奇设局,让他去泛读。 节奏应该是把控在他手上的。 他就像是高高在上的操盘手,理应把沈奇玩弄於股掌之间。 但是在沈奇颠覆的演技下,吴言祖根本找不到飙戏的余地。 「你这样下去早晚会死,乾脆戒了吧,跟我混……」 「你以为我想啊,全怪阿芬,她非逼我吸,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上瘾了,我一直劝她戒,她说戒不掉,我……我想证明给她看能戒掉!所以就陪她一起吸了,真的是很难戒的……」 这一段阿芬也讲过。 两人的说法几乎如出一辙。 区别只在乎,他们都说是对方先吸的,自己是为了证明可以戒,才陪着一起吸。 其实正如剧本里刘得华那句台词说的那样,他们嘴里没有真话,都是谎话连篇。 尔冬陞其实也没有细说。 他只觉得沈奇演技越来越好了。 之前这个角色想过找古天乐。 但是古天乐的戏太多了。 《嘿社会》两部曲里头,吃到最大红利的就是他。 在两部电影上映之後,他几乎是香江最忙的人,到处都是剧组等着他开工。 他愿意为角色化妆,化多丑都没关系。 但是要他把体重控制到60公斤以下,他就没办法了。 不是他不愿意,而是其他剧组不会同意,古天乐不是你《门徒》一家的古天乐,而是大家的古天乐。 所以,尔冬陞果断接受了刘得华推荐的沈奇。 他对沈奇非常满意。 满意到想要和很多人分享他发现宝藏的心情。 他觉得沈奇就是中国的汤姆·汉克斯和克里斯蒂安·贝尔。 大家在记住这个人的同时,也在感慨—— 可惜……是个内地人! 沈奇没有忘记去廖启智家里吃饭。 对於廖启智来说,今年尤为难熬,年初的时候他五岁的幼子因为白血病离世。 为了给孩子治病,他变卖了名下唯一一套自住小户型住宅,清空了几乎所有的存款。 妻子陈敏儿在二十世纪80年代时,曾是tvb电视台的当红花旦之一,婚後逐渐淡出娱乐圈。 他们先後生了三个孩子。 然而陈敏儿本就有产後抑郁,经丧子打击後情绪崩溃,需要长期心理疏导。 家中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儿子。 所有生活与医疗压力全压在廖启智一人身上。 他一边回tvb拍剧集配角,一边接电影、深夜综艺增收,但凡能补贴家用的工作全盘承接,收入仅够勉强覆盖学费、日常开销与妻子诊疗费。 沈奇看到的是还算乾净但老旧紧凑的出租屋,以及气氛压抑的一家人。 「嫂子好。」 沈奇递上自己的礼物。 他带了一瓶好酒,一盒糕点礼盒,还有从内地带的一些特产。 如果知道廖启智家里情况不好,他可能就送更实惠一些的东西了。 「你是阿智的朋友,不用客气。」 陈敏儿失去幼子不到半年的时间,情况不是特别好,整个人都很憔悴,再没有曾经当家花旦的光鲜亮丽。 勉强应对了沈奇的问候,坐一会就去里屋去了。 两个孩子也去做作业。 沈奇和廖启智喝酒聊天,请教一些表演方面的问题。 廖启智的演技非常厉害,在香江这边也排得上号,可惜形象不够好。 因为形象不够好,他报考六期、七期的无线培训班都没考上, 第八期的时候终於考上,与汤镇业成为了同班同学。 也正因为形象不够好,他身边的朋友、同学陆陆续续走红,而他依旧是不断地跑龙套,甚至无人问津。 直到1987年,他因参演《大运河》获得关注。1992年,他又凭藉着《笼民》拿下金像奖最佳男配。 他的演技也不是一开始就好。 tvb这种地方,可能会埋没人才,但是很少会一直埋没。 如果廖启智一开始就有现在的演技,还是会被埋没,那tvb可能早就干不下去了。 廖启智完全靠积累。 从1979年训练班出道到现在,二十六年里他参演院线电影近二十部、tvb剧集七十余部,长短影视合计九十部以上。 加上各类单元短片、特约戏份,出演作品超百部。 他接任何角色,都会提前体验对应人物生活。 演智障就长期观察心智障碍人士,演警察蹲警局观摩警员日常,演底层市井人物就泡街市、茶餐厅观察神态人生百态。 即便家庭重担压在肩膀上,他回来之後,还是会复盘白天的每一场戏。 「复盘……」 沈奇听得很认真,他刻意和廖启智交好,就是为了偷师。 好吧,也不算偷了。 他光明正大的来,而且还到人家家里请教。 当然,沈奇的老师还是冯远征。 他最近在跟冯远征学「斯坦尼体系」,两人经常通过qq聊天或者邮件探讨这个表演学派。 冯远徵发现,贸然把他的格氏体系教给沈奇,沈奇根本就理解不了。 练了几天,把沈奇练得都快不会演戏了。 冯远征以「穿衣服」为喻,生动描绘了斯坦尼体系表演教学的全过程。 从解放天性开始,逐步进行无实物练习、动物模仿、注意力集中训练、即兴表演、观察人物、小品演绎,最终塑造出鲜活的人物形象。 这八个环节,仿佛是层层叠叠的衣物,从内到外逐渐覆盖,构建起角色的立体形象。 然而,这个过程并非坦途,如同在穿衣过程中逐渐感受到的限制。 冯远征的格洛托夫斯基是「脱衣服」,剥离所有表演套路、技巧外壳,回归身体原始本能。 那麽问题就来了。 沈奇没穿衣服,他怎麽能学会脱衣服呢? 所以,冯远征就让他先学斯坦尼。 其实,对於表演来说,斯坦尼已经够用了。 很多实力派比如李雪健、陈宝国、梁家辉,依靠自己改良斯坦尼已经达到表演顶峰。 而目前沈奇的学习重心,是把斯坦尼的理论和实践结合在一起。 廖启智这位作品繁多的金牌配角,给了沈奇很多启发。 比刘得华强多了。 刘得华自出道以来,演技进步也大。 但是他说不上来为什麽。 不过,沈奇还是很尊重刘得华的。 第二天他就见到了刘得华。 「谢谢华哥,回头你去内地拍戏的时候,一定要去我家里做客。」 沈奇向刘得华道谢。 他手里拿着刘得华帮他淘的一件水晶手串。 放在一个非常精致的檀木盒子里。 看起来造型比较别致。 由透明水晶、浅蓝绿柱石搭配一颗黄玉髓串成,颜色层次从清浅透明渐变到湖蓝,外观极富美感。 沈奇最近对水晶这种东西也算是有些研究了。 绿柱石这东西挺稀缺的。 沈奇手上的这一串,有深海蓝海蓝宝,也有浅湖水绿透绿柱石,还有淡白浅绿的料子,渐变的色彩非常自然。 每一颗珠子都通透无暇,没有任何明显的棉裂。 而这颗黄玉髓宝石,可能比水晶还要值钱。 选料的时候很明显是用心了的。 沈奇拜托刘得华帮他淘一串品质好一些的水晶手串,打算带回去给人家当生日礼物,还掉帮忙买房子的人情。 没想到刘得华这麽给力。 隔两天就找到,并且亲自送过来了。 「不用太客气,听说你买房子了,就当是送你的礼物吧。」 刘得华不怎麽在意。 「那怎麽行,多少钱我给你!」 沈奇怎麽好意思收礼物。 「拿着吧,水晶不值钱,咱们的交情,有什麽不行的?」 要真是几千万几百万的古董,刘得华肯定不会白送,他又不是冤大头。 「实话跟您说,我要这东西是作为礼物送给女孩子的,不花点钱怎麽能体现诚意呢?」 沈奇无奈,白嫖刘得华的东西,然後送给刘艺菲。 那他算什麽了。 「哎呀,你怎麽不早说。」 刘得华恍然大悟,他之前还在纳闷,沈奇怎麽喜欢水晶这种娘们唧唧的东西。 「不是你想的那样!」 沈奇连忙解释,看对方这表情误会大了。 「哎呀,放心好啦,」刘德华一脸的理解,「我明白的,你们现在需要保密。」 「我和她真的只是普通朋友,送礼物是因为她帮了我的忙。」 沈奇怀疑刘天王理解了个锤子。 「行,行!」刘得华也不和沈奇争辩,「不过,这个东西可能不太适合送给女孩子佩戴。」 刘德华想起来。 他帮沈奇找的这串水晶,和沈奇的目的可能不太符合。 「为什麽?这东西看着挺好看的。」 沈奇一眼就看出这东西不会太便宜。 属於水晶里面的顶级好货。 像刘艺菲那样喜欢水晶的人,没理由不一眼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