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影帝!江公子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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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人间蛊王,靓到炸场(感谢道爺駕臨的盟主)

江公子阿宝 · 更新时间未知

「挺好————」 洪京保打量着沈奇,点了点头。 他和沈奇马上就有对手戏。 真的是「对手戏」。 就是————沈奇伸手指向他,他抓住沈奇的手指,把沈奇的手指和监狱栅栏一起攥着,扭动着肥硕的身躯用力,疼得沈奇撕心裂肺的惨叫—以此来彰显反派的凶残。 叫得越惨,人就越凶。 我负责哭,你负责喊,我们一起做老板。 但其实洪京保演戏很有分寸,这些天天玩动作的老江湖,对力道把控极其严谨。 沈奇并没觉得多疼,可他演起来就完全不是那麽回事。 那种疼痛的表现,让洪京保相信了任达华的话,小伙子演技确实挺赞的。 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冒出来的。 从口音上,没法判断沈奇来自内地。 被王宝放开之後,沈奇被甄紫丹扶着,还隔着一排铁栅栏,一脸愤怒的看着王宝。 这就是沈奇在《杀破狼》里被洪京保打的全过程。 接下来的几天,他一边拍戏一边学车,偶尔还会找廖启智求教表演技巧。 剧组不是封闭的,港媒狗仔早就盯上了。 毕竟,洪京保、任达华都是港娱的一线大咖,这俩人合作很有看点。 沈奇也难以避免地进入到媒体视野。 没办法,他太帅了。 港娱已经很久没出现这麽扎眼的新人了。 来来回回都是吴彦祖、陈关西、谢听风、宇文乐那几张老面孔。 沈奇第一次被他们「咔嚓」按下快门,是在一场下车拔枪、对准镜头的戏。 这里其实是他击毙读犯,拿走读犯钱财的镜头,没有刻意追求帅。 然而,这可是枪啊! 哪个男人不喜欢身上带把枪呢? 虽然在横店也跑了几天龙套,但沈奇连道具枪都没摸过。 加钱哥也没配枪,只在说「我可以马上帮你搞定他,钱另算~」时,做过一个拔枪姿势。 《杀破狼》不一样。 点三八就别在他腰上,随时可以扒出来对着空气开火。 拔枪的那一刻,沈奇帅得一塌糊涂。 港媒拍到这个镜头,转手就给登了报。 「人间蛊王」靓到炸场! 「对,就是他,给我们拍MV的那个,我说的没错吧,真的超帅!」 阿娇把烤好的点心放到桌子上。 容组儿很赞同地点头:「确实挺帅的,很有男人味,不比Edison差。」 「哎呀,能别提他了吗?」 阿娇不太开心了。 「你们分分合合的,感情早晚都会磨光,」容组儿弹了弹杂志上的照片,「你该不会打算转移目标,对这个帅哥下手吧?」 「怎麽可能,他是内地的。」 阿娇坐到她身边,看着杂志上的照片。 这样打扮,少了几分拍MV时候的惊艳,但是显得更有味道,确确实实很符合她的审美。 拍过MV之後,阿娇也没把沈奇给忘了。 甚至那天晚上还莫名其妙地做了个春梦,还有阿Sa,可惜做到一半就醒了,再怎麽睡都接不上。 「他现在不是在香江发展了吗?谈个恋爱怕什麽,你又不打算和他结婚。」 容组儿翻了个白眼。 「哎呀,你怎麽能这麽说!我也会投入感情的好不好?每一次谈恋爱,我都想着天长地久。」 阿娇没办法想像自己和一个内地人天长地久一不是看不起,是从来没想过去内地生活。 「别想太多了,喜欢就大胆去追,以你的————这张脸,只要勾勾手指,他就会乖乖的把衣服脱了。」 容组儿差点吸溜口水。 她本来想说身材和脸,奈何阿娇的身材真的不太能拿得出手。 当然,容组儿两个都没有。 「哎呀,你好色啊!」 阿娇有点受不了,更受不了的是她居然真的在考虑。 梦里没完成的事情,现实里续上也不错,反正她又不是没交过男朋友。 如果不考虑天长地久,内地人反而是优势了,不用担心纠缠不清。 大概也是一段非常美好的回忆吧。 「哎,用完了之後,介绍给我啊!」 容组儿凑过来。 「啊!你在说什麽啊!疯了!」 阿娇有些招架不住。 什麽叫「用完了」?什麽叫「介绍给你」? 论奔放,她显然不是对手。 沈奇也看到了报导。 不过,他对此并没有太多感觉。 在他看来,这些媒体炒作只能作为锦上添花,最终还是要看作品。 他把港媒报导的内容,通过电话和黄启道说了一些。 并且强调说,他当时造型真的很一般。 这些媒体就是挑事。 动不动就用「靓到「带刺」」「靓绝全场」「杀疯了」「相机爆镜」之类的夸张标题。 还经常拉踩挑事。 比如这次,就有媒体说沈奇靓过陈关西。 暗搓搓地想看两人隔空打擂。 弄得沈奇都不敢轻易出门。 黄启道倒是很希望内地媒体转载这些报导。 奈何没钱去公关。 不过,内地这边也有不少新闻。 最离谱的一条,大概就是「黄小明为了沈奇注册博客」。 啥? 什麽特麽的叫特麽的为了我? 沈奇差点爆出一串连环粗口。 小明哥你别乱搞啊! 我真的不好这口。 了解了之後才发现就是个误会。 黄小明也没干别的。 就只是评论转载了沈奇的博客。 他的评论也很简单。 好听! 主要是以前黄小明没有博客。 注册之後也没干别的,只转载了沈奇的博客,确实像是专门为了沈奇注册博客。 前有金莎、舒唱捧场,後有黄小明注册博客参加评论,官方也趁机推了一把一沈奇的博客热度又起来了。 黄启道还带来了一个消息。 金莎要买《杀手》。 「金莎?她买《杀手》?她买《杀手》做什麽?」 沈奇一头雾水。 这姑娘该不会以为,她砸点钱买歌,自己这边就任她为所欲为吧? 有病就去看,西医治标,中医治本,中西医结合治成标本。 她大概是不知道这首歌的MV有多血腥吧! 「我估计是他们公司要的,你之前不是说这歌适合林俊杰吗?」 黄启道还没答覆。 他看似是沈奇的经纪人,其实一点权力都没有。 「哦对,金莎是林俊杰的师妹,可能是林俊杰想要咱们的歌。」 沈奇觉得有些荒谬。 这歌明明就是林俊杰的,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和林俊杰产生了交集。 「那咱们卖吗?」 黄启道也在纠结这件事。 卖了的话,大概率就是林俊杰唱了,有了对比就有伤害,沈奇的破唱功就会被反衬到尘埃里。 而且,热度也会转移到林俊杰那边。 虽然林俊杰不太在乎这点热度,但是沈奇在乎啊。 他的博客起死回生,多亏了这种原创歌曲。 沈奇是娱乐圈的无名之辈,但他的博客不是,比很多开博客的明星都要火。 「卖啊,为什麽不卖,只要给钱咱就卖! 沈奇理解黄启道的担忧。 然而,这种担忧并不会因为你攥着歌不让别人唱,就能够避免。 再说了,林俊杰唱得再好,他也不是原唱! 沈奇才是唯一的原唱。 其实,看上这首歌的不是林俊杰,而是金莎的老板毕晓世。 当他知道金莎去当了沈奇的「头号舔狗」,他的愤怒几乎能把天灵盖掀开。 也不知道该弄死金莎,还是弄死沈奇。 前者他不舍得,後者他弄不死。 他冲进沈奇的博客,才发现被高高顶起的是黄小明和舒唱的评论。 不愧是四大小生之一。 国民级的偶像! 简单的两个字「好听」,就秒杀了头号舔狗金莎。 头号女舔狗:金莎。 头号男舔狗:黄小明。 就因为有了这俩舔狗,沈奇的博客有了上百万点击。 毕晓世冷静了下来,决定用他专业的知识,还有傲人的口活,喷死沈奇这个王八蛋。 没想到————歌居然尼玛的还不错。 #,喷不动啊! 真特麽憋屈。 而且,他还发现这首歌特别适合林俊杰。 这个沈奇在演唱的时候,甚至采用了一些林俊杰的唱法。 他的脑海中翻涌着冒出一个词: 量身打造! 在商言商,虽然讨厌沈奇,但是碰到这样一首适合公司台柱子的歌曲。 他的专业素养告诉他一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