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青衫仗剑行天涯

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247章 开庭!猛踹瘸子那条好腿!

青衫仗剑行天涯 · 更新时间未知

刹那间。 双方的视线在空气中交错,好似碰撞出火花。 律师严密,此时身穿正装,他坐在席位前,面色凝起,深深看着徐德。 徐德扫了他一眼,接着收回视线,向代理人席位走去。 刚一落座,林月便小声说道:「严密还没给做亲子鉴定。」 徐德点点头,并未说什麽。 不多时,几个公诉人也来到审判区。 检察官赵谦和岳峰匆匆赶到,旋即落座,发现现场气氛诡异後,便没开口,只是一个劲地打量双方。 场面安静无比。 反倒是听审席,此时众人脸上隐约流露出诧异神色。 「我怎麽感觉...这麽怪?」 「我也是,虽然一句话都没说,但那个眼神,还有小动作...被告和代理人双方有矛盾?」 「别想了,双方的身份天生就是对立面,肯定有矛盾的,彼此间结摸着恨不得对方消失。」 「先说案子吧。 「啧,这起案件,不借钱被杀...唉,当真是世态炎凉啊。」 「6 」 听审席中。 几个人说着说着,脸上流露出唏嘘,其中几个记者看着代理人席位摇摇头。 木山·案在法院公布後,引起了海云省的轰动。 原因无他,纯粹是案件的反逻辑与反常识...简直刷新了人类的道德三观! 据警方公布的警情来看。 被告人朱大力向一名先天智力障碍,也就是俗称的智障」人员张木山索要钱财.. 是的,是索要而不是借。 只因,根据其工友的话语...借给朱大力的所有钱,没有一分归还! 那麽。 这就不算借,而是索要,向智障患者张木山索要金钱! 结果,人家不肯给,朱大力便埋伏在对方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将其截杀. 警情公告一出。 民间直接炸开了锅,所有人都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种畜生! 於是乎,各大新闻与报社派出记者开始追踪报导,整个第一法庭,数百个座位近乎快被填满! 「可惜了,可惜受害者了,哪怕是重伤也比死要好啊.. 「6 「家属我看过了,先前去了趟医院,结果家属神志不清也无法接受采访. 」 「嘘~法官来了!」 66 」 众人噤声,将视线投到审判区的一侧。 那里是审判区的正门,而此时,流露出一丝丝的缝隙,紧接着,这抹缝隙便越来越大,直到出现几道人影! 「吱~」 三个人影出现在那。 众人定睛一看,脸上流露出诧异。 代理人席位。 律师李剑微微一惊,低声说道:「兖州市中院的副院长!」 「还有两个刑事庭的庭长!?」 没错。 这起案件...案件主承办法官不是资深法官,也不单单是刑庭庭长,而是中院的副院长杨建军! 杨建军六十一岁,身形有些枯瘦,一米七五的个头,法官袍像是一个被子盖在身上,整个人撑不起衣服。 但整个人的精气神却十分之锐利。 面颊虽然苍老,可眸子却宛若鹰视,脸上的皱纹无形之中添了一丝压迫。 他缓缓抬起腿,向审判台上走去。 不多时,便坐在了审判台上。 他扫视现场一圈,那张脸上没有表情,尽管没有整顿秩序,但现场却没有任何嘈杂的交流声。 杨建军那只乾瘪的手,拿起桌上的法槌,直接敲下。 「砰!」 「公诉方丶被告席丶代理人。」 「三方是否准备就绪?」 这...这麽利索!? 律师吴鑫内心微微一惊,没想到对方进来後直接就准备切入到开庭。 「我方无需再过多准备。」严密说道。 检察官点头:「准备就绪。」 「我方无异议。」林月颔首开口。 三方没有任何异议。 见此。 杨建军没犹豫,直接开口道:「带被告人朱大力」到庭!」 话落。 两个法警打开门向外走去。 没多久,一道身穿显眼制服,双手被镣铐铐住,低着头的瘦削人影走进审判区,对方身前还有两个法警。 这是... 朱大力! 此时,朱大力有些憔悴,但如果细看...却能看得出隐藏在下面的阴沉! 对方眼中透露出些许还未消下的血丝,此时低着头,用余光扫视着周围一切,眼神中...很是凶狠! 相比第一次见对方。 对方很明显,现在的心理与精神已经遭受到双重打击,整个人的精神状况十分不好。 就像是... 林月内心一动,忽然间开口道:「朱大力有问题,他的真实精神状况,绝没表面上这般。」 身侧的徐德点点头,他将视线投到被告席上。 对面,严密此时看着朱大力,面色微微一沉,眼神肃然。 「很明显。」徐德小声回道。 话落。 他便不再开口说话。 而此刻,审判台上。 副院长杨建军深吸一口气,那乾瘪的身躯微微一鼓。 下一秒。 一道带有浓浓威严的声音,在整个第一法庭,数百人耳旁回荡! 「本案,由公诉机关充州市市级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朱大力,涉及故意伤害罪」丶故意杀人罪」丶抢劫罪」,导致案件受害者张木山致死,於2003年...向本院提起公诉。」 「依照相关规定,案件由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进行审理。」 「本案,由审判员杨建军担任审判长.. 」 「现,宣布,本案.. 」 说着。 杨建军顿了顿,他环顾四周,举起手里的法槌。 「砰!」 锤声响起,又伴随着锤声落下,两个字在众人耳旁浮现。 「开庭!」 刹那间。 声音裹挟着一股无与伦比的气势卷向四周,在场所有人精神一阵,眼眸凝起。 被告席。 律师周宁双手不自觉紧攥,手心浮现出些许汗水,喉咙滚了滚,内心紧张。 严密深吸一口气严阵以待起来。 开庭了! 杨建军依旧雷厉风行,没有给任何人反应的时间,他那双锐利的眸子划过空气,瞬间盯向检察官。 「现在。」 「请公诉人宣读诉书!」 话落。 徐德的身侧,公诉席上。 第三个检察官,裴检察官站起身,他手中握着一张诉书,缓缓朗声宣读。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就本案。」 「被告人朱大力,性别男,年龄34岁,出生於.. 」 「於2003年,5月7日被警方依法抓捕。」 「经本院查明,案发当天2003年,5月7日,被告人朱大力,曾於【弘阳土木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一支建设团队内,负责建设第六人民医院」的工地中,於受害者产生矛盾,随即导致受害者张木山身死。」 「根据调查。」 「被告人朱大力,在休息日当天下午一点半,因预支工资,被朱大力所注意,被告人朱大力上前借钱,被害人不肯,双方爆发激烈冲突。 1 「冲突中,朱大力曾对张木山进行一定殴打.. 」 「6 「」 很明显。 这段说的是张木山身上存在的两个时间段的伤势。 也就是讨债导致,以及身死之时,两个时间的伤,公诉方描述正是前者,被朱大力一己之力抗下。 案发现场没有目击证人,没有监控,案发现场也处於工地,打斗现场没有痕迹留下。 加上朱大力主动认罪,警方便将事件安在了他头上。 「综上。」 「被告人,朱大力明确触犯《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 裴检察官的话还没说完。 他继续念道:「实施犯罪後,被告人朱大力并未就此停手。」 「在当天下午,埋伏在被害人回家的必经之路,将其截杀!」 「上述明确构成《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同时,张木山身上钱款均消失不见,且被告人伤害的主观原因为抢劫」。」 「构成《刑法》第263条「抢劫罪」!」 三条核心罪证。 抢劫丶故意伤害丶故意杀人。 如果是单一的行为,那麽,一般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会只保留故意杀人」。 但很明显。 充州市检察官以抢劫」的角度,将案子分割成两份,所以同时构成,再准备数罪并罚! 话落。 审判庭中浮现出议论之色。 「嘶,伤害+杀人,还有个抢劫...检察院的人跟被告人有仇吗?全是按最严格的角度进行的指控...... 」 「严格点好啊,严格点,让这刽子手进去...甚至是判死刑!」 「不会说会不会死刑,毕竟是自首被捕的,有表现良好的情节.. 「」 「嗬嗬,又不是没有自首了也被判死刑的例子,要我说,直接判死才好!」 「6 」 听审席中传来一阵阵声音。 却并未影响到审判区的进展。 被告人席位。 此刻,朱大力听到有关宣读的诉书,他整个人身体紧绷,低着头,呼吸愈发急促,胸膛剧烈起伏。 「哧!」 束缚住双手的铁链,此刻被绷直,双臂肌肉紧绷。 公诉席。 「我方宣读完毕。」裴检察院落座。 审判台上。 副院长杨建军面无表情地颔首点头,旋即顿了顿,他将视线落在代理人席位,眉头微微一凝。 随着他的视线挪去。 公诉方几人也顿了顿,脑海中对这个队友」会进行的诸多行为进行预判。 只不过... 杨建军思索良久後,却是先将目光投向被告席,他看着严密,突然开口道:「被告方,面对上述公诉方指控。」 「你方是否有异议要指控!?」 异议.. 不可能有异议! 被告席上。 周宁看着身侧的严密,内心的思绪活络起来。 目的是让朱大力认罪...对一个绝症患者来说,死刑还是死缓没有区别。 所以,辩护上削减罪责的行为就显得很没必要,如此,就只剩下...认罪! 周宁感到些许不安,他看向审判区正中心的朱大力。 但朱大力的精神...却扛不住认罪。 休庭? 对方也不能休庭! 如此,就造成了一种扭曲丶矛盾丶冲突的画面! 这起案子,既不能长时间休庭,也不能宣判... 「审判长,我方..... 「」 只见。 被告席上,律师严密微微开口,他顿了顿,沉默片刻後,眼神一凝,说道:「就公诉方,在诉书中指出的《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我方存在异议!」 说着。 严密顿了顿,开口道:「首先,我方被告人,从始至终都未存在过抢劫」这一念头」」 。 「而是「借」!」 「被告人朱大力,从01年12月份,便存在借钱习惯,至今从未有强行将钱夺走的行为。」 「案发当天,双方在中午1点发生矛盾後,被告人朱大力并未强行夺钱。」 「当天下午,被害人张木山死亡後。」 「被告人朱大力动手原因,是因矛盾产生的情绪,而非抱着抢劫的心态动手.. 」 这是... 想削减刑法? 周宁看着身侧的严密,稍稍思索,瞬间了然。 用削减」辩护」这一形式,达成在庭审上安抚朱大力」,从而让对方情绪不会过激。 思维很活络,严密明显是拚着可能会导致休庭,强行安抚住朱大力! 只可惜... 「异议,审判长,就本案,我方有明确的异议!」 恍惚间。 近乎是被告方发表完自身意见後,代理人席位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这是.. 众人顿了顿,下意识将视线投到徐德身上。 这是...打断庭审秩序? 身侧的检察官赵谦和岳峰顿了顿,脸上露出诧异。 虽然知道对方胆子大,但...副院长当审判长,且案子才刚开庭,你打断对方说话做什麽!? 为什麽? 自然是... 猛踹子那条好腿! 代理人席位。 徐德看向审判台,此时皱眉很是不满的杨建军,他无视掉对方情绪,开口道:「审判长,就本案,我方不认同被告方所说。」 「案情清晰丶过程透明丶被告人朱大力」明确存在抢劫这一行为。」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第2款,原文中明确提出:携带凶器抢夺」,按抢劫罪定罪!」 案发过程中。 朱大力」直接将张木山杀害,随後张木山身上的金钱消失不见。 完全符合263条」第2款项,明确犯有抢劫罪。 徐德不信,严密这种级别的律师会不知道。 如果要是知道,他还这样说,那唯一的解释就是.. 作秀!」 是的,就是作秀。 作秀给谁看?朱大力! 对方既不能休庭,也不能直接冒然宣判,那麽,严密就只能先稳住朱大力的心理,随後迅速通过宣判。 既如此。 有句老话说得好。 敌人越是想做什麽,那麽,我们就越不让他做成。 敌人越是不想出现什麽,那麽,我们就偏偏让其出现。 当然,徐德更喜欢以另一句话描述。 也就是.. 猛踹瘤子那条好腿! 什麽?对方可能会反驳?多反驳几次法官直接宣布休庭了。 严密敢吗!? 所以。 徐德看向审判台,他无视掉所有外部压力,开口道:「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被告人朱大力。」 「应当承担案件全部责任!」 话落的刹那。 被告人席上。 不知怎麽怎地,朱大力分明已经患有绝症,退无可退。 但听到这追责的话後,却依旧内心一紧,双手紧攥,浑身肌肉紧绷。 「呼~」 他的精神异常紊乱,脸色阴沉的可怕,呼吸愈发沉重急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