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贵胄莱菜福

名门贵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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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菜福 · 更新时间未知

人们手拉着手跳舞,踢踏着脚步,鼓点咚咚咚地敲,把草原的夜震得一颤一颤。

几个年轻的首领和部落里的年轻人嚷着要摔跤,声音从人群中央传出来,把周围人的兴致全点着了。

摔跤就总得有个好彩头。

这是草原上的规矩,没有彩头的摔跤,像没有盐的肉,吃着没滋味。

大家七嘴八舌地嚷着,有人从手腕上撸下一只银镯子,有人从腰间解下一把镶宝石的小刀,有人把脖子上挂着的骨坠摘下来,举过头顶晃了晃,说这是我猎第一头狼时戴的。

嚷着嚷着,一个声音从人群里冒出来,粗犷的,带着笑意,像是随口一说,又像是蓄谋已久。

那声音说——“京城的稀罕东西肯定多,王妃有没有什么可以当彩头的?”

黎袅正站在人群边上,话题忽然转到他身上。

几百双眼睛看着他,有善意的,有好奇的,有等着看好戏的。

他没有带什么。

身上戴的几样东西——绿松石项链是项为送的,白玉簪子是项为给他簪上的,项为让是匠人打的,衣裳是项为让人裁的。

他翻遍了自己的袖袋和腰间,什么都没有。

人群还在等着。

“殿下不会舍不得吧”的善意的起哄,

可黎袅的耳朵还是烧了起来。

他不想驳了面子。

于是手指摸到了腰间。

那块玉佩一直挂在那里,贴身戴着,藏在衣裳里面,从京城到塞上,从冬天到春天,从未离过身。

母后在他小时候给他的,千年难得一见的墨玉,经过很多道工序,雕的是一只小凤凰,凤尾舒展,凤首微昂,羽毛的纹路细如发丝,每一笔都精致得不像话。

母后说,这块玉能保平安,戴在身上,就像母后在你身边。

他从小戴到现在,十几年了。

黎袅把玉佩解下来,握在手心里。

墨玉在烛光下泛着幽幽的光,他握紧了一些,抬起头,声音不大,可周围的人都安静了,安静到连篝火噼啪的声响都显得格外清晰。

“这是上等墨玉,能买你们一万头羊,这个能不能当彩头?”

底下先是一静,然后爆发出一阵欢呼。

可欢呼不是因为一万头羊,是因为殿下把那块一看就珍贵得不得了的玉佩拿出来了,没有犹豫,没有推脱,大大方方地。

这份气度,比羊值钱多了。

人群涌向摔跤台,说是台,年轻人们脱了上衣,光着膀子,露出被日头晒得黝黑的、被风沙磨砺得粗糙的、肌肉虬结的身体。

五大三粗的汉子们两两一组,抱在一起,肩膀抵着肩膀,手臂缠着手臂。

每摔倒一个人,人群就爆发出一阵欢呼或惋惜,声浪一潮高过一潮。

连赢了好几场的是一个年轻人,年纪不大,可身量大得像一堵墙。

他光着上身站在场地中央,朝黎袅的方向看了一眼,目光落在他手心里那块墨玉上,笑得更开了。

有人认出了他,是北边一个小部落的继承人,年纪轻轻就以摔跤出名。

眼看着那人就要赢了。

黎袅站在人群前面,他心里头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感觉——不是舍不得,是怕。

他怕那块玉佩被别人赢走,怕那只小凤凰落在别人手里,怕母后留给他的最后一样东西,被一个他不认识的人挂在脖子上。

项为看见了。

他把手里的茶碗放下了,站起身来,解了外袍。

项为脱了上衣,身子肩宽腰窄,肌肉精干发达,不过分强硬,恰到好处的好看。

他走上摔跤台的时候,步子不快不慢,和平时走路一样。

人群安静了一瞬,然后炸开了。

有人用塞上的话喊了一句什么,翻译过来大概是“舍不得你家小王妃的东西吧”,喊完自己先笑了,笑得弯了腰。

项为没有理他,走到场地中央,把袖子挽到肘弯,露出小臂上虬结的青筋和肌肉。他对那个年轻人点了点头,说——来。

摔跤开始了。

草原上的规矩,上场了,谁都可以来挑战。

先是那个年轻人,被项为一个过肩摔撂倒在沙地上,后背着地,扬起一片尘雾。

然后是另一个,再来一个,两个一起上,三个一起上。

项为的呼吸越来越重,胸膛起伏的幅度越来越大,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在火光里亮晶晶的。

手臂上、肩膀上、后背上,被那些人的指甲和粗糙的皮肤划出了一道一道的红痕,有的已经渗出了血珠。

最后一个人被他摔倒的时候,项为自己也单膝跪在了地上。

他撑着沙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汗水顺着下巴往下淌。

他赢了!

人群的欢呼声震耳欲聋,有人喊着“王”,有人喊着“草原王”,有人吹着口哨,有人把帽子扔上了天。

项为从沙地上站起来,从裁判手里接过那块墨玉。

玉佩被他握在手心里,小小的,温热的。

他把它举起来,对着火光,墨玉在火光的映照下不再是黑色的,而是透出一种深沉的、琥珀一样的棕红色,那只小凤凰像是活了过来,在火光里舒展着翅膀,凤尾在风中轻轻摇曳。

项为把玉佩往自己赤裸的胸口上一比,墨玉贴着他汗湿的、泛着蜜色光泽的皮肤,。

项为的声音不大,可周围的人都听见了。

“王妃送的东西就是好看。”

然后他低下头,在那块墨玉上亲了一口。嘴唇贴上玉面的那一瞬,他闭上了眼睛。

然后人群炸开了。

姑娘们捂着嘴笑,笑得眼睛弯弯的;男人们拍着项为的肩膀,拍得很重。

草原上的莽汉子,就这么笨拙地、小心翼翼地讨好他。

他不会说那些文绉绉的话,不会写诗,不会画画,不会在扇面上题字送给他。

他只会用最笨的法子——把自己摔得满身是伤,把别人的彩头一个一个撂倒在沙地里,然后把那块玉捧回来,擦干净了,递到他面前。

可就是这些笨拙的、粗糙的、不加修饰的、恰到好处地,挤进了黎袅的心里。

挤得他心口发酸,酸到喉咙,酸到鼻腔,酸到眼眶。

眼泪就那么掉下来了。

从那双桃花眼里滚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淌,落在项为的手背上,落在那块墨玉上。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高兴也哭,难过也哭,被人哄也哭,被人欺负也哭。

在京城的时候他很少哭,因为哭了也没人看,母后不在了,父皇不愿见他,哭给谁看呢?

项为慌了。

想过去抱又怕自己身上脏,全是汗,全是沙土,手臂上还有几道正在渗血珠的红痕。

他站在原地,手足无措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又在衣摆上蹭了两下。

最后他还是伸出手去了,把黎袅拉进怀里,轻轻地搂住了他。

他不敢用力,怕自己身上的汗弄脏了殿下那件粉色的衣裳;他把黎袅的头拢在自己肩窝里,下巴抵着那人的发顶,然后他低下头,吻了一口那人的泪。

咸的,涩的,热的,像海水,像草原上的盐碱湖,像他十八岁那年第一次杀人时溅进嘴里的血。

他把那片泪含在唇间,咽下去了。

“殿下,别哭。我在。”

银冠硌着他的掌心,他不觉得疼。

黎袅的眼泪还在流,止不住,越擦越多,落在墨玉的小凤凰上。

人群又躁动起来了。

有人举起了酒杯,用塞上的话喊了一声什么,翻译过来大概是“交杯酒”。

这个习俗不是草原上的,是京城的。

在座的有不少从京城来的使臣,见多识广,知道京城的婚礼上,新人要喝交杯酒,手臂绕着手臂,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象征着从此以后两个人就是一体了,不分彼此,不分你我。

“交杯酒!交杯酒!交杯酒!”

项为用拇指轻轻擦去他脸上的泪。

“殿下,他们想让我们喝交杯酒,你不愿意的话,我们走……”

“谁说我不愿意?”

项为把自己的手覆了上去。

有人端来了两只银杯,杯身錾着缠枝莲的花纹,在月光下泛着幽幽的光。

酒是满的,映着天上的月亮和星星,映着篝火的橘红色光,映着两个人靠在一起的脸。

两个人的手肘扣在一起,杯口对着杯口,眼睛对着眼睛。

两个人同时仰起头,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杯空了,手臂还绕在一起,谁也没有先松开。

黎袅不知道那是什么酒。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酒,可他的身体知道。

那朵花在酒杯空了的那一刻就醒了,花瓣张开,花蜜渗出。

项为也感觉到了。

那酒不对——酒液入喉的时候,他就尝出来了,鹿鞭酒,加了鹿茸。

草原上的规矩,交杯酒里加这些东西,是为了助兴,为了让新人在洞房花烛夜不那么拘谨,不那么紧张。

可他的殿下才十八岁,什么都不懂。

那人的脸红得像一朵被烧着了的桃花,桃花眼里全是水光,嘴唇微微张着。

他的膝盖在发软,整个人都在往下滑,项为把他捞住了。

一只手揽着那截细得过分的腰,一只手托着他的后脑,把他整个人拢在怀里。

“殿下,酒有问题,我们回去。”

黎袅不知道他说的“有问题”是什么意思,可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在告诉他——快回去,快离开这些人,快找一个只有两个人的地方,快——

身后传来一阵善意的、了然的口哨声,有人用塞上的话喊了一句什么,大概是“春宵一刻值千金”之类的东西。

车帘落下的那一刻,两个人就结结实实地吻在了一起。

嘴唇撞上嘴唇的时候,黎袅的牙齿磕到了项为的下唇,不疼,把两个人身体里那些被压着的、不敢面对的东西全磕了出来。

黎袅坐在项为的腿上,双手揽着他的脖子,缠在他身上,缠得紧紧的,紧到两个人之间没有一丝缝隙。

急切地、像要把自己整个人都揉进那人的身体里那样压上去。

项为的手扣在黎袅的腰上,他的吻和上一次不同,这一次是压抑了太久之后的决堤,像春天来了,冰封了一整个冬天的河面忽然裂开了缝,水从裂缝里涌出来,一开始是细流,然后是洪流,最后整条河都化了,奔腾着、咆哮着、不可遏制地向前涌去。

黎袅被他吻得喘不上气。

每一次刚喘上半口,那人的唇又追过来了,不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不给他任何后退的余地。

“殿下……”

“殿下……冒犯您……您受不住……这酒太烈了……”